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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丨“8+3”项目之外再推风、光开发!云南省要求梳理上报2021年可开工风、光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4   来源:风电头条   作者:风电之家   浏览次数:3123
核心提示:重磅丨“8+3”项目之外再推风、光开发!云南省要求梳理上报2021年可开工风、光项目!

 编辑丨风电之家/ 团队

风电之家/( )获悉,近日,云南省能源局印发《关于梳理上报2021年内可开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梳理上报2021年内可开工风电、光伏项目。

《通知》梳理范围为“2021年内具备新开工建设条件的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特别指出 已纳入《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的31个新能源基地除外。

据记者此前持续跟踪报道,2020年9月30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曾发布《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及配套文件的通知。 通知规划风电及光伏发电装机目标为1100万千瓦其中,风电790万千瓦、光伏300万千瓦。此次梳理上报的风、光项目在此之外(文末附31个项目具体表单)

《通知》明确了此次项目申报需要取得的支持性资料如下

1、项目建设方案;
2、与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签订的开发协议;
3、县级及以上国土和林草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情况意见及用地、用林支持意见;
4、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情况意见;
5、与土地业主方签订的用地协议或租地合同(光伏发电项目);
6、电网公司出具的初步接入方案和意见;

7、项目投资主体出具的《并网时间承诺书》。

另外,在光伏方面,《通知》指出光伏发电必须采用“光伏+”复合光伏模式,突出试点示范“光伏+生态修复、光伏+农业、光伏+林业、光伏+碳中和产业园”等模式。

同时,该文件继续体现出云南地区对风电项目对生态环保影响的重视,《通知》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和底线”,“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客观评估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可执行性,开工时间明确具体”。

政策原文如下

前已纳入《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31个项目如下

  • 126台单机规模3.3MW及以上风电机组!云南省曲靖市文兴480MW风电项目获核准!

  • 重磅!曲靖3.94GW风电业主项目优选结果出炉!云南7.9GW风电业主优选项目尘埃落定!

  • 云南公示7.9GW风电省级遴选结果 华能、三峡、大唐、国家电投、华电等9家企业入围
    云南省开发21.5GW风电项目,发布《关于红河州风电基地项目投资企业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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