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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在新能源、储能设施建设等领域开展增量混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11   作者:风电之家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推广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在会上表示,将研究建立混改引战对接机制,为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搭建更多平台和渠道。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在新能源、储能设施建设等领域开展增量混改。
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推广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在会上表示,将研究建立混改引战对接机制,为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搭建更多平台和渠道。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在新能源、储能设施建设等领域开展增量混改。     徐善长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部署,进一步延伸工作内容,细化指导服务,研究建立混改引战对接机制,为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搭建更多平台和渠道。持续做好优秀混改试点示范和混改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工作,供有改革意愿的企业参考借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在新能源、储能设施建设等领域开展增量混改。同时,国家发改委正在总结混改试点和面上混改实践经验,研究制定深化国企混改实施意见,将实践中形成的规律性认识上升为政策制度,推动国企混改不断深化、取得更大实效,培育更多产权多元、治理现代、激励有效、充满活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此外,针对近期电力供应紧张问题,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蒋毅表示,近一段时间国际能源价格持续走高,国内煤炭价格也出现明显上涨。国家发改委迅速出台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措施,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将市场交易电价浮动范围从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上浮不限。   蒋毅表示,在当前电力供求偏紧的情况下,市场交易电价可能出现上浮,一定程度上会推升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分企业类别看,对高耗能企业而言,由于其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影响会大一些。但改革的初衷就是要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市场交易电价有效反映电力供求和成本变化,用电多、能耗高的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上浮多一点,有利于抑制不合理电力消费,改善电力供求状况,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对其他一般工商业用户而言,由于其单位产品生产用电少,用电成本在总成本中占比较低,市场交易电价出现一定上浮,所受影响有限。   据蒋毅介绍,考虑到不同用户的情况,国家发改委还作了针对性安排:一是鼓励地方通过采取阶段性补贴等措施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优惠。二是继续落实好已经出台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融资、制造业投资等方面的一系列惠企纾困措施。以上举措将有效对冲对中小企业生产成本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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