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风电资讯 » 企业动态 » 正文

浙江省300MW海上风电项目开始招标!单机要求7-9MW!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06   来源:每日风电   作者:风力发电   浏览次数:3073
核心提示:浙江省300MW海上风电项目开始招标!单机要求7-9MW!

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ZJTY10211888


本次招标为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含塔筒)采购标段的招标,招标人为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后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浙能台州一号海上风电场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海域,规划场址呈梯形,东西向 最宽约 11.5km,南北向长约 12.0km,规划面积 67km2,规划装机容量 300MW。为避让生态红线区划、军事、航道等限制性因素,场址面积缩减至 26.3 km2。现场区呈四边形, 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为 16.5km,东西向最宽约 8.6km,南北向最长约 4.3km,涉海面积 23km2,海底地形整体变化较小,泥面高程多在-10~-14m 之间(国家 85 高程),水深条件较好。


1.2招标范围: 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总容量300MW(暂定)、单机容量7.0-9.0MW(单一机型)的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含塔筒)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投标机型适当上浮装机总容量,上浮量不超过单台机组容量,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


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风机单机容量为7.0-9.0MW,且必须通过国家认可有资质或国际公认单位的型式认证或设计评估认证,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2.6投标风机设备制造商具有2016年12月1日至今的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海上风电机型国内运行业绩累积不低于 100MW;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和并网证明文件(或预验收证书)。合同复制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合同供货范围内容的页面。

来源:采购招标网

免责声明:非本网原创文章均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

猜你喜欢

  • 最新版 | 2020中国风电整机商名录

  • 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来了!

  • 2020年中国风电整机商新增装机排名公布!

  • 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出炉,9家中国整机上榜!

  • 2020全球最佳风机评选结果出炉!


· · ·   ·

   

?

 
 
[ 风电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风电之家",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风电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