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6月18日消息 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苏日勒格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苏日勒格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违规为亲友获取人事利益;为官不廉,违规收受礼金、为亲属经商获利提供帮助;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擅权妄为,造成国家巨额财产损失。
苏日勒格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苏日勒格开除党籍处分;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苏日勒格曾与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两任落马总经理共事。
莫若平于2006年开始担任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并于2014年开始兼任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直到2017年10月退休。
郝胜发于2014年4月至2017年9月担任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莫若平2017年退休后郝胜发接任郝胜发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苏日勒格于2016年4月至2021年3月担任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从任职时间看,这三人曾共事超1年。
2020年4月18日内蒙古纪委监委通报莫若平和郝胜发被查。
同年11月7日内蒙古纪委监委通报莫若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郝胜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同年11月12日,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莫若平、郝胜发决定逮捕。
同年12月4日,苏日勒格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6月18日当天,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还通报了另外两则处分消息。
原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白盾被开除党籍。经查,白盾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丧失纪律意识,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违规收受礼金;不正确履职,越权审批探矿权;搞权钱交易,在矿产资源项目投资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索取巨额财物;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
原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三红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张三红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录用干部、职工;把利国惠民的水利工程变成损公肥私的“聚宝盆、摇钱树”,违规投资入股企业从事营利活动,大肆收钱敛财;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套取水利专项资金;目无法纪,滥用权力贪占公款;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由此看出,除了煤炭领域,内蒙古的矿产、国土资源、能源资源领域反腐也向纵深推进。
2020年初,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
过去一年,内蒙古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对涉煤腐败倒查20年。倒查20年,亦成为全国反腐热词。去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多次通报“N连发”,近千人接连落网。据新华社报道,截至2021年5月26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受理涉煤问题线索3982件,立案700件987人,其中厅局级62人,县处级227人,14名干部主动投案……
2021年初,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另外还提到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
此外,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发挥专责监督作用,促进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目标,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深化金融、国企、政法等领域反腐败工作,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2021年5月以来已有多名央企干部被查,巧合的是都曾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从央企纪检监察干部接连被查可以看出,中央对央企反腐的决心之大。
苏日勒格简历
苏日勒格,男,蒙古族,1963年10月出生,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
1985年7月至1994年12月,呼和浩特市团委办公室副主任、青工农部部长、青年业协会秘书长;
1994年12月至1998年10月,呼和浩特市政府秘书处秘书;
1998年10月至2000年7月,呼和浩特市爱卫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0年7月至2001年9月,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副主任;
2001年9月至2002年5月,呼和浩特市委副秘书长;
2002年5月至2004年7月,呼和浩特市委副秘书长、市委“610”办公室主任;
2004年7月至2006年5月,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年5月至2007年3月,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旗委副书记、旗长;
2007年3月至2012年10月,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旗委副书记、旗长兼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旗委副书记、旗长;
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呼和浩特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委书记;
2013年6月至2016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6年4月至2021年3月,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