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ST斯太 公告编号:2021-39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子公司申请解散合资公司情况概述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简称 “常州斯太尔”)于2019年7月以实物出资方式与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何佳鑫、刘丽娟、张付军共同投资合作成立长沙泰豪斯太尔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合资公司”),常州斯太尔资认缴出资5106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总股本的46%,为合资公司第一大股东。
合资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业绩和运营情况不理想,2020年9月以来无法正常生产,目前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合资公司原股东均已转让其股权,后续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为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资产安全性,避免公司损失进一步扩大,公司子公司提议单方申请解散合资公司并收回授权使用的技术许可。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解散合资公司暨收回技术许可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申请解散合资公司并收回授予的技术许可。
二、解散主体的基本情况(一)长沙泰豪斯太尔动力科技有限公司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QLHEE2K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3、法定代表人:何佳鑫4、住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板仓南路29号新长海中心服务外包基地3 栋A座501(集群注册)5、注册资本:壹亿壹仟壹佰万元整6、成立日期:2019年07月09日7、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限分支机构);电力设备的生产(现分支机构);新能源汽车零配件制造(限分支机构);汽柴油车整车制造(限分支机构);机电设备制造(限分支机构);机电设备加工(限分支机构);镍氢电池制造(限分支机构);电池销售;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的生产(限分支机构);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限分支机构);新能源电站的运营(限分支机构);生物质能源(含甲醇、乙醇、生物柴油)销售项目的开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含汽车发动机制造)(限分支机构);新能源技术推广。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持股46%,深圳市锦绣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5%,成都信融财务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9%。
三、解散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合资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业绩和运营情况不理想,2020年9月以来无法正常生产,目前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合资公司原股东均以转让其股权,后续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为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资产安全性,避免公司损失进一步扩大,公司子公司提议单方申请解散合资公司并收回授权使用的技术许可。
申请解散后,合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清算事宜对公司本报告期合并报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审计数据进行后续披露。
三、其他说明本次清算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作出决策后将通知合资公司其他股东并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散申请。
该事项后期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也需待清算方案明确后方可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清算结果,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子公司拟申请解散合资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后续清算过程中如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相关信息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1日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ST斯太 公告编号:2021-38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会议召开前4小时以电子、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人员发出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
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孟江波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解散合资公司暨收回技术许可的议案》议案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与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何佳鑫、刘丽娟、张付军共同出资设立长沙泰豪斯太尔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合资公司”),现因合资公司已停业停产,合作股东已转让其股权等因素影响,合资公司已不具备存续必要。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子公司决定申请解散合资公司并收回已授权使用的技术许可。
表决结果: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就有关情况进行的介绍说明以及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我们个人客观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所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解散合资公司暨收回技术许可的议案》系根据公司及合资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议案,其会议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申请解散合资公司及收回技术许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议事项。
独立董事:李喜刚 王志强 刘胜元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