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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现“零补贴”电价 欧洲巨头争抢德国近1GW海上风电开发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11   来源:欧洲海上风电   作者:风电之家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今年2月26日,德国电网公司BNetzA对三个位于德国专属经济区的海上风电项目启动了招标工作,其中有两个位于北海,一个位于波罗的海。如今9月1日的投标截止日期已过,据相关信息透露,莱茵新能源和法电新能源再次投出“零补贴”电价,显示出电力巨头们对开发欧洲海上风电项目的极大兴趣。
  今年2月26日,德国电网公司BNetzA对三个位于德国专属经济区的海上风电项目启动了招标工作,其中有两个位于北海,一个位于波罗的海。如今9月1日的投标截止日期已过,据相关信息透露,莱茵新能源和法电新能源再次投出“零补贴”电价,显示出电力巨头们对开发欧洲海上风电项目的极大兴趣。      这次莱茵新能源投标的是位于北海的 225MW的N-3.7区域和位于波罗的海300MW的O-1.3区域,法电新能源投的是北海433MW的N-3.8区域。按照公布的竞标规则,这三块儿区域的原有开发商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开发权,莱茵新能源本身就是N-3.7区域项目的开发商,他们这次行使了继续开发的权力;北国电力和莱茵新能源组成的合资公司拥有N-3.8区的优先开发权,而Iberdrola拥有波罗的海O-1.3的优先开发权,但他们目前还没行使该权利,最后行使该权利的日期是11月2日。      根据联邦网络局的说法,N-3.8区和O-1.3区已有多家都投出了零补贴电价,如果上述两家公司没有在11月2日前对两个区域行使优先开发权,按照法定程序,政府将组织开展抽签来决定开发商,具体规则不详,难道还要靠“撞大运”?      资料显示,北海的N-3.7和N-3.8场址位于德国Borkum岛以北约30至40公里,紧邻Gode Wind风场集群。波罗的海的O-1.3场址位于吕根岛东北约40公里处,紧邻350MW的Wikinger海上风电场。根据竞标要求,全部项目需要在2026年底前并网发电。中标方除投标电价外,还要申报并网的容量以及后续建设投资计划,该计划后续还要获得联邦海事和水文局BSH的批准。      小编认为,德国海上风电政策和规划对中国海上风电科学发展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1、政府做好空间规划和前期准备,降低补贴成本      根据EEG-2017,2021年开始并网的项目,将由德国联邦海事和水文局BSH完成前期选址、地勘等基础性工作,在这一机制下,企业无需办理繁杂的行政审批手续,也无需分头进行前期勘测和评估工作,减少了重复劳动且显著降低了投资风险,有助于企业在建设及运营等商业环节集中比拼、降低竞标电价,从而降低政府补贴成本。      2、保障电力入网,消除企业后顾之忧      德国政府对电力外送设施统一规划,每个风电场集群都由政府委托TenneT公司配套建设高压换流平台以提供并网服务,并且从海上到岸上的送出海缆及陆上输电系统也都由TenneT公司负责,并对海上电网的功能、技术、容量、工期、运营年限等提出具体要求。运营商只需要安装建设风机、基础、场内海缆及场内交流升压平台等设施,而无需投资建设外送电力设施。一来可以为企业解决并网的后顾之忧,二来避免占用投资方的大量资金用于外送设施建设,竞拍电价也会随之降低。      3、优化招标机制,保障竞拍机制顺利实施      一方面,德国政府向企业提供大量的公共信息、详细的项目建设要求和并给予投资方充足的评估时间,以形成充分的竞争的环境。另一方面,德国政府通过颁布多项法律文件对有关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规定,例如,BSH规定,中标企业需提供100€/kw的保证金,防止恶意压价竞标等不良竞争行为的发生,保证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中国海上风电正在如火如荼地发展,随着近海资源的逐步开发殆尽,政府应该更多地考虑5年甚至10年以后的远海风电项目规划,保证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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