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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文力保风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2   来源:海上风电网   作者:风电之家   浏览次数:86
核心提示:  国家能源局发文力保风电

  4月7日,国家能源局下发特急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5年度风电并网消纳有关工作,确保风电等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
  2014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1981万千瓦,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9637万千瓦。国内弃风限电情况加快好转,全国风电平均弃风率8%,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弃风率达近年来最低值,全国除新疆地区外弃风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不过,国家能源局预计,2015年华北、东北和西北(简称“三北”)地区投产的风电规模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风电消纳的形势将非常严峻。
  与往年不同,今年有利于风电消纳的政策背景是,已经启动的新一轮电改提出促进清洁能源并网消纳,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解决好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在新电改方案公布后,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确保清洁能源全额保障收购。
  国家能源局要求,结合资源条件、区域电网运行现状对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提出考核性保障指标,切实构建起适应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并网的电力运行和调度体系。能源局将依据各省(区、市)报送的风电并网运行指标对风电并网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目前,风电项目核准权限已全部下放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为此,能源局提出,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风电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管理,引导开发企业扎实开展测风、资源评价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落实项目建设选址、用地用海预审等项目核准条件,避免因风能资源评价不充分或土地、选址等建设条件不落实导致项目无法实施。
  “三北”地区是我国风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同时也是弃风限电问题突出地区。
  因此,国家能源局特别强调,统筹做好“三北”地区风电的就地利用和外送基地的规划工作。内蒙古、新疆、宁夏、甘肃、山西、陕西等省(区)要根据输电通道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加快推进与本地区已规划的跨区、跨省输电通道配套的风电基地规划工作,纳入“十三五”时期“三北”地区风电发展规划统筹考虑。
  能源局要求,以新能源建设为主的风电基地,要根据输电线路的输送容量确定风电建设规模,确保最大限度地送出清洁能源电力;与煤电基地同步规划建设的风电基地,要最大限度地利用火电机组的调峰能力,在保证电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清洁能源电量在外送电量中达到较高比例。
  在就地利用方面,能源局提出各地开拓适应风能资源特点的风电消纳市场。“三北”地区结合新城镇建设和新城区开发规划,积极推广应用风电清洁供暖技术,着力解决周边地区存量风电项目的消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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