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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配储纳入海上风电竞配内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04   来源:风电网   作者:风力发电   浏览次数:83
核心提示:讯:12月15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动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推进新能源项目落实储能配套。适应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求,全面推广“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充分发挥新型储能对新能源消纳的支持能力,实现储能与新能源深度融合、联合运行。将配置储能要求纳入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和集中式光伏试点申报内容,探索推动新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与储能设施

讯:12月15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动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推进新能源项目落实储能配套。适应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求,全面推广“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充分发挥新型储能对新能源消纳的支持能力,实现储能与新能源深度融合、联合运行。将配置储能要求纳入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和集中式光伏试点申报内容,探索推动新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与储能设施同步建成、同步并网;鼓励各类已建、在建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项目参照新建项目配建储能设施,对配建情况较好的企业,电网企业优先保障所属项目送出工程建设和并网接入。

根据《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2025年福建全省电力规划装机将达8500万千瓦,其中:抽水蓄能500万千瓦、新增380万千瓦;风电900万千瓦、新增410万千瓦;光伏500万千瓦、新增30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比重从2020年的55.8%提高至58.5%。

海上风电方面。按照竞争配置规则、持续有序推进规模化集中连片海上风电开发,重点推进福州、宁德、莆田、漳州、平潭等资源较好地区的海上风电项目,稳妥推进深远海风电项目,“十四五”期间增加并网装机410万千瓦,新增开发省管海域海上风电规模约1030万千瓦,力争推动深远海风电开工480万千瓦。

6月12日,福建发改委发布2022年海上风电首批竞争配置试点工作公告。

根据7月13日福建发改委发布2022年首批海上风电竞争的配置结果。华能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中标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70万千瓦)项目。国家能源集团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马祖岛外海上风电场(30万千瓦)项目。

8月8日,福建发改委发布《关于福建省2022年海上风电首批竞争配置连江外海项目递补中选资格的通知》。连江外海(700MW)项目的中选企业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已放弃中选资格。递补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二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为连江外海项目中选企业。

原文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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