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就辖区某企业占道从事非交通活动危害交通安全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自贸区管委会、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沿海产业交警大队等相关行政机关及涉案企业代表应邀参会。
西市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中发现,自贸区某企业因库存压力较大,占用多条主干道及其厂区附近道路停放风电扇叶产品,该风电扇叶体型庞大(最长82米,叶宽2-3米)。
或在道路一侧停放,或在道路两侧停放,或占用人行通道停放,影响通行安全。
检察机关对涉案现场进行了证据固定,并查询了企业因违规占道情形导致的交通事故记录,确定其具有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性。
听证会上,涉案企业代表对占道停放风电产品的行为作出解释,称今年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库存压力较大,存在占道停放风电产品的问题,已在寻求解决措施。
与会行政单位对各自行政职责及对涉案情形履职情况予以了说明。
通过听取介绍,检察机关进一步了解到:该企业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运输活动的情形最早可追溯到2017年,占道停放风电扇叶情形也已持续较长时间。
虽经行政部门多次口头督促整改,但企业迫于库存压力,整改缓慢或仅将风电扇叶挪移到其他道路。
综合案情,听证员经评议后发表一致意见:企业追求效益的同时,应履行安全生产的社会责任;相关行政机关应加强监管,监督企业早日完成整改;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公益监督职能,对涉案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听证会后,西市区检察院启动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拟分别向自贸区管委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部门制发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