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光伏电站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光伏电站消纳监测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光伏电站消纳监测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统一光伏电站消纳利用率计算方法。
根据文件,本办法适用于接入电网运行并接受电网调度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及其他光伏发电项目可参照执行。同时,该文件明确了光伏电站可用发电量计算方法、光伏电站受限电量计算方法以及光伏电站利用率计算和统计方法等。
明确光伏电站上报的基础数据包括光伏电站装机容量、逆变器型号与台数、逆变器容量、逆变器效率、光伏组件型号与数量、光伏组件标准工况下的设备参数、样板逆变器台数及容量等。光伏电站预测和实时运行数据:包括逆变器功率、发电量、运行状态等,样板逆变器实时出力曲线,光伏电站并网点预测功率、实际功率,光伏电站可用功率,气象监测数据。数据应实时采集,采集周期根据光伏电站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5分钟。
每月5日前填写上月消纳数据统计/披露表,与运行数据一并报送至电网企业;每月8日前向光伏电站披露消纳 ,反馈消纳数据统计/披露表;电网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以省为单位报送上月经营区域内光伏电站可用发电量、实际发电量、受限电量、利用率等消纳 。
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计算光伏电站消纳情况,如实完整报送 ,未按要求报送、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由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
为进一步规范光伏电站消纳监测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光伏电站消纳监测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统一光伏电站消纳利用率计算方法,现将《光伏电站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印送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2021年12月3日
附件:《光伏电站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