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558:*ST锐电关于申请公司债券恢复上市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8r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5-043r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01暂停、锐02暂停r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 关于申请公司债券恢复上市交易的公告r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r 重要提示:r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后1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恢复本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
r 一、公司债券被暂停上市交易的情况r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公开发行了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包括两个品种,债券代码分别为“122115”、“122116”。
因公司2012年、2013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6.2 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4年5月12日决定暂停本期债券上市。
本期债券简称从“11华锐01”、“11华锐02”变更为“锐01暂停”、“锐02暂停”。
r 二、 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r 22015年4月26日,公司年审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中汇会审[2015]1488号带强调事项段与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经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787,556,791.2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19,880,770.06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732,834.44元。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已经于2015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5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r 三、公司申请恢复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情况r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6.2条的规定,对涉及债r券暂停上市交易的情况进行了逐项排除,经排查,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暂停上市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债券符合恢复上市交易的条件。
r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恢复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议案》。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恢复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后1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恢复该债券上市。
r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r 特此公告。
r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 2015年4月27日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