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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能源局 分散式风电项目2021年底必须投产,运行5年以上风电项目推进技改扩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4   来源:风电头条   作者:风电之家   浏览次数:2857
核心提示:朔州能源局:分散式风电项目2021年底必须投产,运行5年以上风电项目推进技改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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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之家/( )获悉,3月8日,朔州市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梳理山西风电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一方面对辖区内分散式风电项目进行梳理,另一方面了解运行5年以上风电项目情况,进行项目升级置换及扩容,提升风资源利用率。

在分散式风电方面,《通知》针对列入《山西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分散式风电(共12个项目,累计装机169.4MW)建设进行梳理。要求企业出具2021年底投产承诺书,对于推进缓慢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予以清理。

按照项目建设进度不同,《通知》处理措施不同。具体如下

1.已开工建设项目 由各县(市、区)能源局会同有相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并由企业承诺于2021年12月底投产运行;
2.已核准未开工项目 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办理了延期手续并已开工建设的,由各县(市、区)能源局负责作出项目于2021年投产运行的承诺;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理延期手续,项目从开发建设方案中剔除;
3.对不履行承诺的项目建设业主等失信单位,按照省政府《企业信用行为联合奖惩办法》(试行),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各县(市、区)能源局对于未按承诺时间节点开工、竣工的项目,取消项目建设资格。
在挖掘风电潜能方面,《通知》焦已经运行5年以上的风电项目,要求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挖掘风电场潜能,在原风场厂址内利用现有设备设施进行项目技改升级置换及扩容,提升风资源利用率。
技改扩容应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在原有风场范围内,利用已有升压站及送出线路,且技改扩容规模不超出送出线路最大容量;
2.扩容项目与原风场为同一投资主体;
3.扩容项目规模已基本落实建设条件,且场址范围内不存在用地、环保、军事、文物、矿产、林业等方面制约性因素,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选址等支持性文件。同时,环保部门没有明确的反对意见;
4.原有风场已有相应的电网接入系统批复方案;
5.企业出具2021年底投产承诺书。

列入《山西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如下

政策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梳理山西风电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市、区)能源局、有关企业


根据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梳理山西风电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分散式风电项目


请县(市、区)市能源局按照国家和省、市对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的相关要求,认真疏理本县(市、区)列入《山西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晋发改新能源发〔2018〕218号)分散式项目建设情况(附表3),对于推进缓慢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予以清理。具体要求如下


1.已开工建设项目 由各县(市、区)能源局会同有相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并由企业承诺于2021年12月底投产运行;

2.已核准未开工项目 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办理了延期手续并已开工建设的,由各县(市、区)能源局负责作出项目于2021年投产运行的承诺;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理延期手续,项目从开发建设方案中剔除;

3.对不履行承诺的项目建设业主等失信单位,按照省政府《企业信用行为联合奖惩办法》(试行),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各县(市、区)能源局对于未按承诺时间节点开工、竣工的项目,取消项目建设资格。


二、挖掘风电潜能提升资源利用率


请各县(市、区)能源局认真疏理属地运行5年及以上的风电项目情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挖掘风电场潜能,在原风场厂址内利用现有设备设施进行项目技改升级置换及扩容,提升风资源利用率。技改扩容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在原有风场范围内,利用已有升压站及送出线路,且技改扩容规模不超出送出线路最大容量;

2.扩容项目与原风场为同一投资主体;

3.扩容项目规模已基本落实建设条件,且场址范围内不存在用地、环保、军事、文物、矿产、林业等方面制约性因素,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选址等支持性文件。同时,环保部门没有明确的反对意见;

4.原有风场已有相应的电网接入系统批复方案;

5.企业出具2021年底投产承诺书。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县(市、区)能源局于3月9日前,严格按上述要求将分散式风电项目梳理情况(含承诺书)及项目附表以正式文件报送市能源局,同时附相关支持性文件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15份),一并上报。

2.对不履行承诺的项目建设业主等失信单位,市能源局将上报省能源局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惩戒,同时取消该企业2022-2023年申报及开发建设新的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资格。

联 系 人 范润艳    刘  煜

联系电话 0349-5906187

邮    箱 sznyjdlk@163.com

附件 1.朔州市列入全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表

2.XX县(市、区)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表

3.XX县(市、区)风电技改升级扩容项目情况表

朔州市能源局

2021年3月5日

附表1


附表2

注 1、开工时间和预计开工时间以浇筑第一台风机基础为准。

2、投产(或承诺投产)时间 2021年12月底必须建成投运。

3、如项目有一栏未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视为企业自动放弃项目建设资格。

附表3

来源 朔州市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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