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国家能源集团天津公司大港电厂循环水渠一期4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取得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备案赋码,为项目开工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该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电厂,利用大港电厂循环水渠自有土地,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能6546万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约6.2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9.4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约5803吨、氮氧化物排放量约2901吨。
通过光伏电站建设运营,对于助力地方环境保护、减少大气污染、提升清洁能源占比,具有良好的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