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300217.SZ)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谭荣生先生、谭伟先生及谭克先生出具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予以注销的提议》,提议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东方电热(300217.SZ)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谭荣生先生、谭伟先生及谭克先生出具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予以注销的提议》,提议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