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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核准陆上风电全面平价,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各省自定!2021年风电、光伏上网电价政策出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4   来源:风电头条   作者:风电之家   浏览次数:5355
核心提示:重磅!新核准陆上风电全面平价,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各省自定!2021年风电、光伏上网电价政策出炉!

 编辑丨风电之家/ 团队

风电之家/(微信号 )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陆上风电方面,《通知》进一步明确,2021年起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海上风电方面,《通知》指出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

该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政策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

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1〕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合理引导投资、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推动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就2021年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二、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


三、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


四、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本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6月7日

来源 风电之家/

  • 国家发改委 “十四五”期间要继续深化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风电价格形成机制!

  • 重磅!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正式下发!(附解读)

  • 重磅!五部委联合发文 加大金融支持、优先发放补贴!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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