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人员拜访意向客户,初步勘察现场并洽谈合作模式,回XX报备登记,最好与用户签订《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合作意向协议书》;2、业务人员将意向书(或扎实用户)反馈至XX备案后,由XX交到新能源公司(X)进行统计再备案留底,由新能源(X)统计备案后当日反馈至业务人员、建设部(X)及设计院。
3、业务人员初期备案的意向客户保留时间为15天,若15天内意向客户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则其它业务人员可以进入再谈;4、签订意向书后3-5天内由设计院安排专人与建设部勘察现场,预估装机容量;5、勘察现场后2日内由建设部出具投资产出表,根据预估装机容量、合作模式测算投资回报率后交公司会议讨论,由公司领导决定投资与否;6、对于确定投资项目,业务人员上门洽谈,签订《项目合作合同》,由新能源部审核报批后存档,同时反馈至销售公司和设计院;7、设计院出具具体设计方案;8、将设计方案报给国家电网进行备案;9、安排施工人员进场施工;10、电网验收;11、并网发电获得收益;12、后期维护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