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能源内容,点击右上角加'关注'】几天前,上海市发布了《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2020版)》下称《办法》。
该《办法》明确,将对2019年—2021年投产的近海风电项目奖励0.1元/KWh,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连续奖励五年。
深远海风电项目奖励标准则待定。
但这并非行业人士期待的“中国首个接替国补的地方补贴政策”。
相关阅读:近海风电0.1元/度、连续5年!国内首个“地补”政策出台(附解读)首先看其设定的并网时间为2019年到2021年,这和中央补贴退坡的最后期限相吻合。
因而并非平价之后的地方补贴接力。
其次,2014年6月,国家首个海上风电电价政策——《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通知》出台,将近海风电的上网电价确定为0.85元/KWh,去年5月首次调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今年初又明确2022之后正式平价。
首个电价政策出台三个月后,上海市发布了《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2014〕87号》,这是第一版的《办法》。
2016年又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发布了2016版,两版文件对于海上风电的奖励标准皆为0.2元/KWh,单个项目年度奖励不超过5000万,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