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源市D410000201806040063反映情况:群众反映济源市职教园区东侧路苇泉河河水污染严重,附近工厂、企业将废水直排苇泉河内。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其中,职教园区东侧路苇泉河河水发黑发臭的问题属实,但不存在附近工厂、企业将废水直排苇泉河问题。
6月5日接到举报件后,市环保局立即对苇泉河及支流泥土河进行全面排查,对河流入市区前的4个点位进行了取样监测。
经分析研判,群众反映职教园区段苇泉河河水发黑发臭的原因有两个,一是6月3日以来农灌用水造成泥土河断流和国电豫源冷却水排放减少;二是苇泉河文昌路至沁园路暗河截污工程尚未完工,加上河流无自然径流,导致水质变差。
6月7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已对市住建局和市水利局分别下达督办通知,要求市住建局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生活污水排放口采取临时截污措施,确保生活污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同时要求市水利局进行生态调水,保障苇泉河的生态流量,尽快解决河流黑臭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经协调,6月7日夜间,生态调水进入市区。
6月8日,市住建局对已发现的3处生活污水排放口完成临时封堵,用水泵将污水抽入污水管网,同时对新发现的污水排放口进行了封堵。
在未完成截污设施建设前,坚持定时巡查,确保污水不再进入河道。
截至6月8日下午,水质已明显好转。
问责情况:无。
二、济源市D410000201806040094反映情况:群众反映济源市轵城镇留养村结义路南边有个臭水沟,离居民区200米有一家养猪场将污水排入臭水沟里,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6月7日,济源市组织农牧、环保等部门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市环保局已对西留养养殖小区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封堵排污口,对臭水沟进行彻底清理。
同时责成其补办环评手续,完善蓄粪池建设,强化运行管理,防止粪污水外排。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8日,养殖户已对排污口进行封堵,对蓄粪池内的粪污进行农灌利用;轵城镇组织对臭水沟进行了彻底清理。
西留养村牵头组织养殖户进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粪污水综合利用宣传,提升其环保意识。
问责情况:无。
三、济源市D410000201806050121反映情况:群众反映济源市南冢村,一家奶牛场,粪便污水排入农田,导致农作物死亡。
牛粪晾晒在村边空地,刮风时粉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该奶牛场系济源市赛科星牧业有限公司,今年5月28日,市环保局接群众举报,称该公司将粪水随意排放,将小麦烧毁。
经现场调查,该公司东200米李某承保的约1亩麦田内因养殖粪水流入,小麦干枯死亡。
具体原因是种粮户郭某承包该公司东侧西蒋村700亩土地耕种,春灌时与公司协商,无偿使用干湿分离后的废水配水灌溉,因灌溉渠漏水、耕地处于洼地,废水淤积造成李某种植的小麦死亡,经郭某和李某协商,已达成赔偿协议并赔付到位。
6月7日,济源市组织农牧、环保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东侧农田堆存有多处干粪,郭某利用换季时节正在还田施肥,旋耕时产生扬尘,造成污染。
6月8日,济源市环保局已对郭某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成其立即改正。
处理及整改情况:郭某对灌溉渠进行修补;建立农灌配水巡查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同时对堆存牛粪采取喷淋洒水措施,尽快组织农田施肥,彻底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问责情况:无。
四、济源市D410000201806050040反映情况:群众反映济源市西轵城村村西头,有一家纸厂经常排污,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该纸厂系河南顺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4月,该公司因污水处理站污泥露天存放产生恶臭气体,多次被群众投诉,市环保局已对其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4月底,该公司建成投用污泥堆存棚。
6月6日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产生的恶臭气体未配套建设收集处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
6月7日,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立案查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6月8日案件调查终结,拟从严从重处罚。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8日,该公司已向市环保局递交整改方案并停产整改,拟投资100余万元,对污水处理站收集池、事故池、斜网回收、初沉池、污泥浓缩池进行密闭,碎解车间碎桨转鼓上方加装集气罩,收集废气至废气处理塔进行洗涤净化处理。
问责情况:无。
五、焦作市博爱县D410000201806080037反映情况:焦作市博爱县月山镇黄岭村村主任儿子把诉求人承包荒山树木毁掉挖土倒卖。
向博爱县国土局、林业局、焦作市北山治理办公室反映问题,这些部门出示的行政处罚存在造假,有保护现象。
4号举报这个问题后,月山镇镇政府把黄岭村崔坟南边的地方又种上树木应付检查。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件部分属实。
关于“行政处罚存在造假”的问题,博爱县政府法制办对涉及博爱县国土资源局、博爱县林业局所实施的三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复查,认为案件事实认定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存在表述不规范、未执行罚缴分离等问题,但是未发现造假现象。
关于“有保护现象”的问题。
举报人反映该问题后,博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经安排县纪委监察委进行调查,待调查结束后,结果另行上报。
关于“4号举报后种上树木”的问题属实。
博爱县国土资源局、博爱县林业局对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后,已经责令相关违法行为人限期恢复被毁林地种植条件。
2018年3月初,相关违法行为人在其开荒的采土处进行了恢复治理,栽植了小杨树和侧柏。
由于山区缺水等原因,苗木成活率较低,博爱县国土资源局、博爱县林业局分别责令违法行为人及时进行补栽。
近期补栽是利用雨季前进行的苗木补栽。
“4号举报后种上树木应付检查”的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博爱县委县政府责成博爱县国土资源局、博爱县林业局对行政处罚进一步梳理审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人;同时要求博爱县国土资源局、博爱县林业局对举报人以及违法行为人就办案的程序要求、适用法律方面进行解释沟通,让群众心服口服。
月山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该举报非法挖土点绿化恢复情况的跟踪检查,利用雨季前做好苗木补栽工作,确保绿化效果。
问责情况:无。
六、焦作市解放区D410000201806070034反映情况:焦作市解放区焦作北站西边(原焦作电厂接收站)现在是一个废弃站无人管理,遍地都是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无人清理。
调查核实情况:该举报件属实。
2018年6月7日,解放区组织新华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组成联合执法队,对举报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发现该接收站大门紧锁且处于停用状态,经联系焦作电厂后勤部,了解到该接收站隶属焦作电厂燃料分厂管理,已停用将近4年。
电厂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检查人员进入站内进行了实地查看,发现接收站内存在有部分杂草树叶,站点周边有部分建筑生活垃圾。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7日,新华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鸿源社区清扫员,对接收站内的杂草树叶和站点周边的建筑生活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解放区将引以为鉴,建立环境保护的长效监督巡查机制。
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周边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2018年6月8日,经新华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给予该街道鸿源社区网格员胡芬玲行政记过处分。
七、安阳市安阳县D410000201806060055反映情况:安阳市安阳县南瓦店乡,诉求人的养鹅场、野兔场被强制关停让其拆迁,投诉人现在要求政府给予赔偿。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庞显申因私自在禁养区茶店河河堤上进行畜禽养殖,畜禽粪便直排入河,造成河流污染,影响河流水质断面质量。
瓦店乡政府多次催促庞显申将其散养的野兔和种鹅限期搬离禁养区,并未对其进行过强制行为,庞显申反映的被强制搬迁问题不属实。
根据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县办[2017]92号)文件规定的以奖代补标准,庞显申的养殖场不属于以奖代补的范围。
经现场核实,未对其采取过强制措施,信访人庞显申的养殖场不在赔偿范围。
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与信访人庞显申再次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或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问责情况:无。
八、安阳市汤阴县D410000201806060077反映情况:汤阴县宜沟镇后李朱村东,正诚建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烟囱冒黑烟,垃圾乱倒不覆盖,刮到身上有过敏症状。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安阳市正诚建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烟囱冒黑烟的问题反映不属实。
该公司年产3万吨岩棉生产线项目,位于安阳市新型制造业产业园区(宜沟镇)。
该项目环评手续齐全,于2017年10月办理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报告,2018年4月15日进入调试生产阶段。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经过调查该公司烟囱不出现冒黑烟现象(附环境现场检查记录表、企业网格员证明)。
关于垃圾乱倒不覆盖,刮到身上有过敏症状问题。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近期由于该公司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固体废物覆盖不及时。
县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加强精细化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并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汤阴县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该公司已经将边角废料全部覆盖到位。
问责情况:宜沟镇政府对安阳市正诚建材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何志华进行约谈;宜沟镇政府对后李朱村村支部书记兼网格长王新德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对后李朱村网格员付兵来予以辞退。
九、安阳市殷都区D410000201806070014反映情况:安阳市殷都区磊口乡清峪村大白线新河砖厂,在线监控设备调试了3个月未上传数据,白天不生产晚上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6月7日接到案件后,调查组立即对安阳县磊口乡兴和砖厂进行了核查。
检查时,该厂2座隧道窑正在生产,配套治理设施湿式静电除尘器、脱硫塔处于运行状态;河南和时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正在对该厂进行人工监测,在线监控设备未与环保部门联网。
投诉人反映“未上传数据”的情况属实。
经查,该厂未上传数据的原因为:根据深度提标治理的要求,该厂2017年9月停产后,购买、安装了新环保治理设施。
安装完成后,2018年4月3日开始点火调试,因该厂在线数据监控设备老化与新上设备不匹配,需要重新购置新的在线数据监控设备。
同时厂家零部件短缺,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订制。
在此期间,该厂采取了降低生产负荷措施的同时,又联系了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厂进行人工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调试3个月”和“白天不生产,晚上生产”情况不属实。
该厂于2018年4月4日才开始点窑,截至目前生产2个月。
因为砖瓦窑行业一旦点着窑,就必须24小时连续生产,故不存在白天不生产,晚上生产的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1.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生产,在线数据监控设备未与环保部门联网之前不得恢复生产。
2.在线数据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数据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后方可恢复生产。
问责情况:无。
十、安阳市林州市D410000201806070024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黄华镇北观西村北马家庄自然村,村后有几家养鸡场苍蝇太多,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问题属实。
黄华镇北观西村北马家庄自然村有1家散养户,为陈松林养鸡场,建于2012年,出栏3万羽肉鸡。
经现场核实,由于离村庄较近,存在气味难闻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林州市政府按照《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文件要求,决定对该养鸡场进行彻底取缔关闭,6月10日养殖的肉鸡已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1.对黄华镇镇长李良、农牧局副局长赵兴林进行约谈。
2.对黄华镇主管环保副职曹庆祥予以诫勉谈话。
3.对农牧局畜牧经济科科长付保敏行政警告。
4.对黄华镇北观西村党支部书记李文玉予以党内警告。
5.黄华镇对网格员原付生予以辞退。
十一、鹤壁市淇县D410000201806090023/D410000201806090019反映情况:鹤壁市淇县北阳镇奶牛场里面有一家租赁炼铅厂,污染环境,老板叫刘海斌、刘红广。
淇县环保局李何真副局长(刘海斌的大舅哥),公安局食品环境侦查队队长赵程琳(刘海斌的丈姑父)充当保护伞。
调查核实情况:1.反映的“鹤壁市淇县北阳镇奶牛场里面有一家租赁炼铅厂,污染环境”情况不属实。
淇县专案组通过到县工商局进行查询和对北阳镇辖区内进行排查、询问等方式了解,该镇没有“鹤壁市淇县北阳镇奶牛场”这个企业。
专案组又对北阳镇辖区内所有奶牛场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出7个奶牛场,7家奶牛场内均未发现炼铅厂。
2.反映的“老板叫刘海斌、刘红广。
淇县环保局李何真副局长(刘海斌的大舅哥),公安局食品环境侦查队队长赵程琳(刘海斌的丈姑父)充当保护伞”情况不属实。
经调查,县环保局副局长李合珍的父亲兄弟3人,其中只有李合珍父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的配偶叫陈玉发,二女儿的配偶叫宋红旗,没有叫刘海斌的;县公安局食药环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赵成林的配偶共有六个侄女,其中两个离异,其他四个侄女的配偶分别叫李恒义、燕金涛、王记华和王玉超,也没有叫刘海斌的;经调查,未发现李合珍、赵成林存在“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十二、鹿邑县D410000201806080020反映情况:鹿邑县穆店乡南大街原棉花厂对面的空地上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方圆1公里气味刺鼻,向乡政府和县政府反映该问题,县长热线回复目前鹿邑县就是这个情况。
(一)关于“穆店乡南大街原棉花厂对面的空地堆放大量生活垃圾”问题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穆店乡南大街,原棉花厂对面的空地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情况属实。
现场测量垃圾堆放面积约200平方米,重约35吨。
2018年3月鹿邑县实行农村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因穆店乡垃圾中转站没有建成使用,需使用垃圾临时中转点,该场地长期闲置,又有地方存放垃圾,所以作为穆店乡政府所在地垃圾临时存放点使用,并设有围挡进行遮挡。
但由于近期垃圾运输不及时,导致部分垃圾滞留,给周边部分群众生活带来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穆店乡政府立即组织人员、车辆对此处垃圾彻底清运,并取消此处垃圾临时中转点,周围用围挡进行封闭,竖立了“禁止倾倒垃圾”警示牌,并在周围群众居住区放置20个垃圾箱,由保洁公司负责一天两次清运垃圾。
问责情况:给予穆店乡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周靖、副乡长薛建华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讨;给予穆店乡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主任周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关于举报人反映“向乡政府和县政府反映该问题,县长热线回复目前鹿邑县就是这个情况”问题调查核实情况:经调阅县长热线受理工单和电话录音,“向乡政府和县政府反映该问题,县长热线回复目前鹿邑县就是这个情况”与当时录音和实际情况不符,反映问题不属实。
鹿邑县县长热线受理平台于2018年6月5日10时06分接到群众来电,反映穆店乡原棉花厂正对面垃圾遍地问题,县长热线办工作人员随即录入工单,立即转交至穆店乡政府并要求限期办结。
穆店乡政府于2018年6月7日16时55分回复了办理结果。
鹿邑县长热线平台话务员于2018年6月8日09时27分进行回访,县长热线平台话务员详细告知来电人穆店乡政府办理结果,来电人表示理解。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十三、郑州市登封市X410000201806060062反映情况:平顶山汝州市段村、马窑、朱沟与郑州市登封市送表乡交界地带附近,由登封市地头蛇张龙征、李双印、王国宴、李自强非法开山采石,烧石灰、卖石子,其中界碑坡和张毛山有6个大型粉碎厂和6个石灰厂,南马窑西山山神庙前新建1个大型采石厂,毁坏农田。
晚间开采时,有上百辆车来拉货,放炮声、粉碎声、开车声震耳欲聋,生产时灰尘、烟雾漫山遍野。
由于污染严重,河里的水臭了,井里的水也不能吃了。
希望环境污染问题能够得以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本次来信所反映问题中“6个大型粉碎厂和6个石灰厂、1个大型采石厂”,涉及登封市的企业有送表矿区境内矿山2家、石灰厂2家、石子厂2家;其余厂矿举报人所反映的情况均在汝州市陵头镇境内。
1.反映的张龙征2011年在登封市送表矿区西送表村张宝山处建设一家石灰窑厂(登封市银岭建材有限公司),公司法人:屈万超,工程建设项目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2011年1月11日经郑州市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郑环建表〔2011〕3号;一期于2013年1月15日经郑州市环保局验收,验收文号:郑环验表〔2013〕6号,二期于2014年12月31日经郑州市环保局验收,验收文号:郑环验表〔2014〕105号,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该公司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与郑州市环保局监控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属证照齐全企业。
2.举报人所反映的李双印为登封市送表矿区和沟村人,于2007年在登封市送表矿区和沟村石料加工企业(登封市和生石料厂矿山),法人代表:李双印,主要生产加工石子,设计产能为30万吨/年,有企业营业执照和矿山开采证,目前该矿山处于停滞状态。
3.举报人所反映的李自强,属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和登封市文鑫石料厂的投资人,两家企业位于登封市送表矿区界碑坡处。
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矿山,位于河南省登封市送表矿区东送表村,法人李文源,有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1852009127130048596)。
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石灰窑2012年12月10日经郑州市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郑环建表〔2012〕172号;2013年11月25日郑州市环保局验收,验收文号:郑环验表〔2013〕109号,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该矿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与郑州市环保局监控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属证照齐全企业。
登封市文鑫石料厂,位于河南省登封市送表矿区田家沟村。
公司是一生产石子的企业,有营业执照,法人周晓翠,工程建设项目2016年进行了现状评估,属证照齐全企业。
4.举报人反映的王国宴和南马窑西山山神庙前新建1个大型采石厂属于河南省汝州市陵头镇境内。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9日,登封市送表矿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韩玉晓、登封市矿区环保中队刘益民、登封市矿区国土所刘梦恩成立调查组,对环保部督察组交办问题进行现场勘查。
经调查: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和登封市银岭建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份已安装在线监控。
经现场检查和调取查看在线数据发现两家公司数据正常未发现违法排污现象;没有发现污水外排河道迹象。
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矿山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露天矿山开发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郑政〔2017〕15号),正在对该企业矿山老坑有序进行恢复治理,污染防治设施有30型除尘喷雾炮一台,移动洒水车一辆。
登封市和生石料厂、登封市文鑫石料厂按照现状评估要求污染防治设施齐全,建有全密闭生产车间,喷洒水降尘设施,没有发现污水外排河道迹象。
因提质治理现处于停产状态。
两家环保石灰窑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属正常生产企业,执行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并编制有执行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方案,不属非法生产企业。
石子企业多为外购碎石进行加工。
举报人所反映的登封市送表矿区境内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登封市将加大监管巡查力度。
问责情况:无。
十四、驻马店市上蔡县D410000201806060041反映情况:驻马店市上蔡县和店镇后王村,王付翔家的建筑物把四级河排洪口堵住,四级河与护城河内垃圾排放不畅,臭气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人员赴实地调查,群众反映的四级河为和店街西头路北后王村一排水沟,当地群众俗称四季河,没有护城河存在。
王付翔所建楼房位于和店街西段北侧四季河南岸,系2016年在其做生意门面房的原址上建设的,没有堵塞河道。
之前由于当地群众环保意识淡薄,加之和店镇垃圾收集措施不完善,造成有部分居民往四季河沟坡内倾倒垃圾,久而久之,导致四季河坡道有垃圾堆放,但并不影响河道通畅。
为此,和店镇政府在2018年4月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对四季河内沟坡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在四季河南岸拉文化墙100余米,并与河南康盈环保清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每天早晨5点至7点由该公司出动垃圾清运车,对和店街所投放的45个垃圾桶内的垃圾进行清运,统一运到县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基本上实现了“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
现在的四季河水质没有明显异味,垃圾得到全部清理,河道内长有水草,河道排水通畅。
“四季河内存有垃圾”为历史遗留问题,在中央环保督察之前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已得到妥善解决。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排洪口堵住排放不畅和四季河臭气熏天”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上蔡县政府责令和店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一是进一步加强管理,禁止居民向四季河内倾倒垃圾;二是建立健全环卫保洁长效机制,对四季河和沿街丢弃垃圾及时清理并投放至沿街垃圾桶内;三是严格监督河南康盈环保清运有限公司按照协议内容对四季河以及沿街收集到的垃圾进行清运,统一运到县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确保不再出现四季河内垃圾倾倒现象。
问责情况:无。
十五、驻马店市驿城区D410000201806050131反映情况:驻马店市驿城区板桥镇百秩店村养牛户把牛粪堆在路上,废水直接外排,流到学校门口。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人员赴驿城区板桥镇百秩店村现场核实,案件涉及养牛户共有两家,户主分别是高峰、张中,其中张中家有一间牛舍,约70平方米,养5头牛(4头成年牛);高峰家有一间牛舍,约90平方米,养4头牛(2头成年牛)。
两家养殖户牛粪存放在通往百秩店回民小学路边,下雨天牛粪随雨水流到道路上,离百秩店小学有50米远,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驿城区畜牧局、板桥镇政府和百秩店村委对两家养殖户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两家养殖户主按照要求进行清养搬迁,已将牛转移到适合养殖的养殖区域内进行养殖,并对周围粪污予以清理完毕,彻底消除了对学校周围的环境影响。
问责情况:无。
十六、郑州市中原区D410000201806050077反映情况: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东永兴路北,巨象小区停车场对面一家电镀厂夜间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重金属废水,污染环境。
该厂已经生产将近两年,据说该厂是由某个区环保局监察大队的队长保护。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问题中涉及无名企业位于长椿路铁炉地铁站东北角永兴路北侧,属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铁炉村。
铁炉村于2015年启动城中村拆迁改造,目前85%已拆迁完成。
2016年8月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该企业手续不全,现场要求其补办相关手续,因适逢拆迁,该企业随后主动搬迁,举报所指位置现为空厂房。
2018年6月7日,郑州市中原区环保局局长邢辉、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宋瑞军,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侯慧芳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经查,巨象小区停车场对面附近并未发现电镀厂,只有一处空厂房。
随后安排人员对巨象小区周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也未发现有电镀厂存在。
据了解,巨象小区停车场对面空厂房所在处原来是一家电镀厂,但在2016年已主动搬离,现在作为存放塑料管件的仓库和附近居民停车使用。
现场走访了附近长期居住的居民,据周边居民反映,该区域近2年并没有电镀厂的存在,实际不存在受地方保护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郑州市中原区自2017年开始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将“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列为工作重点,层层签订了排查整治取缔目标承诺书,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承诺,按照时间节点、按要求整治到位。
同时健全完善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长效机制,持续强化监管力度,以网格为基础,责任到人,明确任务,发现一家整治一家,彻底清理城市郊区“死角”,扫除城乡接合部“盲区”,加强巡查,防止反弹。
下一步,郑州市中原区将进一步加强督导、强化责任,以问题为导向,将压力层层传导,要求各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相关局委切实负起行业监管责任,杜绝“小散乱污”新增、死灰复燃等问题,同时着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问责情况:无。
十七、南阳市宛城区X410000201806070024反映情况:南阳市宛城区,投诉人主要咨询在中央环保组督察期间所有的施工工地是否必须全部停工。
调查核实情况: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宛城区从未作出过“所有施工工地必须全部停工”的决定。
在督察整改过程中,宛城区辖区内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且“六全”措施、“三员”制度达标的施工工地,企业可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未取得施工许可且“六全”措施、“三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工地,由区控尘办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待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后方可施工。
处理及整改情况:宛城区将坚持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整改,严禁整改“一刀切”行为,严禁“一律关停”的敷衍做法,坚决避免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粗暴行为。
问责情况:无。
十八、邓州市D410000201806070092(*)反映情况:邓州市穰东镇赵河店有家造纸厂,工业废水直排入西边的赵河里,污染河水以及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邓州市一鑫实业有限公司位于穰东镇小寨村,始建于1987年,原为邓州市穰东镇造纸厂,2006年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关闭了麦草制浆生产线,保留再生纸制浆造纸生产线;2010年经破产重组,更名为邓州市一鑫实业有限公司。
该企业采用双氧水废纸脱墨制浆工艺,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文化用纸8.1万吨。
2018年6月8日,环境监察人员对邓州市一鑫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水自动在线监控数据显示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2018年6月9日,环境监察人员又对该企业所在地小寨村地下水、外排口上下游河水和外排口分别采集水样,交由市监测站检测,结果显示均符合地下水、地表水及企业废水排放标准。
2018年6月10日,省环境攻坚办驻南阳市强化督导组对该企业转办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丁心强和市攻坚办领导对该企业污水处理站、赵河沿岸和入河排污口进行徒步核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水达标排放,赵河水质良好,未发现污水直排污染河水及地下水现象。
依据上述调查情况,此信访举报件内容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十九、邓州市X410000201806070020反映情况:邓州市环保局未执行工资全额发放(发放全额工资的88%),且2018年后工资停止发放,长达5个月以来未发放一分钱工资;养老保险按时当月扣除后,并未给我们上缴,欠社保中心2年的养老保险费用(可扣除的300万资金不知挪为何用);没有住房公积金,职工买不起房,住不上房。
希望尽快发放2018年全额工资,且补发原来少发放的12%的工资,在局内公示全局2015—2016年扣除养老金资金去向。
同时为全局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让我们享受本应有的职工权利。
(下转第六版)(上接第五版)调查核实情况:自2018年1月1日实行环保税以来,已停止征收排污费,环保局无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