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海南分公司(简称“国家电投海南分公司”)是国家电投在海南省设立的二级单位,注册地为海南省海口市。公司已于2017年2月22日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并正式开始运作。主要负责国家电投在海南省的发展和协调工作,经营范围主要为电源、电力、热力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生产和销售等。
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招聘部分岗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平 公开 公正 择优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部门 | 岗位 | 招聘人数 | |
人数 | 小计 | ||
综合管理部 | 部门负责人 | 1 | 4 |
综合管理 | 1 | ||
党群及内控管理 | 1 | ||
人力资源管理 | 1 | ||
财务经营部 | 部门负责人 | 1 | 3 |
会计 | 1 | ||
出纳 | 1 | ||
规划发展部 | 部门负责人 | 1 | 4 |
战略规划管理 | 1 | ||
投资发展管理 | 1 | ||
计划合同管理 | 1 | ||
生产(基建)管理部 | 部门负责人 | 1 | 4 |
基建管理 | 1 | ||
生产管理 | 1 | ||
安全与环保管理 | 1 | ||
合计 | 15人 |
四、任职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诚实守信,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
(二)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团队协作意识;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技术知识、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和实践经验;
(五)原则上部门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他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具体以任职要求为准;
(六)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具体以任职要求为准;
(七)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应用软件;
(八)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受司法机关或原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原单位党纪、行政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
五、岗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要求
详见《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1)。
六、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公告、个人报名、简历筛选、资格审查、面试及综合测评、背景调查、入职体检、聘用等环节。
七、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国家电投海南分公司应聘登记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2),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准确填写本人直接联系方式,不要重复发送报名材料,并提供以下资料,统一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发送至邮箱(spichn@spic.com.cn),邮件名称请使用 应聘部门+岗位+姓名。
1.应聘登记表(粘贴小2寸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证书或其它资格证书扫描件;
3.培训、获奖证书,取得重大工作成果等证书扫描件;
4.其它需要说明的资料和情况。
请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并准备相关资料,必要时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八、具体实施
1、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个人资料,结合招聘岗位任职条件,确定参加综合测评人选。
2、面试及综合测评
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参加综合测评时需携带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待查。
3、入职体检
根据综合测评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组织入职前体检。
4、录用
对录用人员实行市场化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执行6个月考核期。考核期满经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相应岗位,其考核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考评不合格的,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国家电投集团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体现市场化用工原则。
九、应聘须知
1、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不实之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在原单位的离职手续由本人负责办理。
3、不承诺解决聘用人员住房、户口及配偶工作等问题。
4、在没有正式通知前,恕不接待应聘人员来访。
十、联系方式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17号滨海国际金融中心A座10层
邮 编 570100
沈先生
电 话 0898-68507699
邮 箱 spichn@spic.com.cn
附件
1.岗位应聘职责及任职条件
2.国家电投海南分公司应聘登记表
文末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国家电投海南分公司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