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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我是一个的护卫盾,坚决保护“三电”设施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3   来源: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风电之家   浏览次数:591
核心提示:我是一个的护卫盾,坚决保护“三电”设施安全!

5?17是世界电信日


正值夏日 烈日炎炎 高温酷暑

当你在舒适的空调屋内

吃着西瓜、看着电视、上着网

这时候,突然断电断网了......


简直太扎心太扎心了


Q
&
A


什么是“三电”设施?


 “三电”是指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其中电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网通等通信弱电部门。

“三电”设施是指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包括


电力

部门

变压器、输电线路和用于支撑输电线路的铁塔、电杆

电信等通讯

部门

光缆线、电缆线和用于发射信号的基站、空调外机、储电池等内部设施

广播电视部门

电缆线、闭路线、基站、供电器、放大器等设施


 

为何要做保护“三电”的宣传员?

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正常运行关系到国计民生。“三电”设施被盗窃破坏,不仅会严重影响“三电”企业的正常生产,更会严重影响到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深入开展“三电”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性,主动承担起宣传的社会责任,真正使保护“三电”设施,宣传保护“三电”设施工作进家庭、进社区,坚决抵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行为。

 

破坏“三电”设施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95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 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单位责令改正,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电信建设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迁改的,应当征得该电信设施产权人的同意,并签订协议。在迁改过程中,双方应采取措施尽量保证通信不中断。迁改费用、保证通信不中断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中断通信造成的损失,由提出迁改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或赔偿,割接期间的中断除外。

 

如何做维护“三电”的忠诚卫士?


1

坚决不参加任何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行为。

2

坚决不为任何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行为隐瞒和窝藏,站在维护国家、社会、群众、自身利益的立场,自觉遵纪守法。

3

一旦发现或知晓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通过拨打“110”向相关部门举报。

 

特别提醒


目前电信行业敷设的光缆已不再是过去使用的通信光缆,其主要材质为高透明度的二氧化硅和氟玻璃,具有光损失小,性能更优的特点,没有经济价值,更没有偷盗的意义。


 

一座座铁塔、一根根光缆

为我们架起了光明的桥梁

传送着亲人的叮嘱、精彩的画面

保护“三电”设施人人有责

让我们做一个坚固的护卫盾

珍爱美好生活环境

成为“三电”设施的保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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