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风电资讯 » 风电百科 » 正文

河南发布2021年风光建设通知:不新增用地光伏项目不限规模申报,消纳指引空间超4GW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02   来源:风力发电   作者:节能风电   浏览次数:85
核心提示:财经网讯,目前,各个省市地区的风、光建设工作均在有序进行,相关政策也陆续出台。6月21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2020年底前依法依规获得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年和2020年平价风电光伏项目、以及竞价光伏项目,直接纳入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项目业主要在保障安全生产和质量管控前提下抓紧建设,原则上应于2021年底前建成并网。对于明显超出合理工期的存量项目(风电项目自核准之日起超过3年、光伏发电项目自列入相应年

   

财经网讯,目前,各个省市地区的风、光建设工作均在有序进行,相关政策也陆续出台。
6月21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2020年底前依法依规获得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年和2020年平价风电光伏项目、以及竞价光伏项目,直接纳入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
项目业主要在保障安全生产和质量管控前提下抓紧建设,原则上应于2021年底前建成并网。
对于明显超出合理工期的存量项目(风电项目自核准之日起超过3年、光伏发电项目自列入相应年度方案起超过2年未建成并网),不支持项目业主及主要投资方在豫继续开发新能源项目。
对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各地应及时予以废止。
《通知》明确,针对光伏发电项目,突出节约集约高效用地导向,对于不新增用地、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不限申报规模,参照保障性并网政策,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
《通知》表示,针对风电项目,要突出规模效应,集中式风电新建项目单体规模应在10万千瓦及以上,改(扩)建项目单体规模应在5万千瓦以上。
前期工作扎实、基本完成颠覆性因素排查的风电项目,均可参与2021年新增风电项目申报。
《通知》对风电项目的分类管理具体措施为,I类、II类地区对应消纳指引明确的容量,依照《风电项目量化评优细则》,优选确定能够于2023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填报相关表件,于7月15日前正式报送河南省发改委,省发改委汇总后印发实施。
III类地区拟建项目和I类、II类地区优选后仍有建设意愿的项目,由各省辖市统一组织,进一步落实并网条件、编制市场化并网方案后,于7月30日前报送河南省发改委,同时抄送河南能源监管办、省电力公司。
河南省发改委会同河南能源监管办等单位组织省电力公司、第三方机构分区域依次开展论证,统筹确定并网时序和相应条件,成熟一批、实施一批。
河南省是分布式光伏大省,同时也是中部低风速风电的重点发展区域。
本次《通知》显示,河南全省新能源电力消纳空间达到了4GW;同时,对光伏、风电项目的优选门槛也正在逐步提高。
可以预见,在实现河南省整个地区的碳中和目标中,新能源将扮演最为重要的角色。

 
关键词: 风电招聘 节能风电
 
[ 风电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风电之家",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风电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