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风电资讯 » 风电百科 » 正文

光伏发电项目看过来,这项资金补贴申领通道已开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01   来源:风力发电机   作者:节能风电   浏览次数:82
核心提示: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申报工作开始啦!快跟着发改君一起来看看吧按照《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以下简称《支持政策》)要求,请各区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名单(2024年第一批)申报工作,会同区电力公司对申报项目的备案材料、补贴申报表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申报项目条件一、申报项目应于2022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并网发电,项目类型属于个人利用自有农村合法住宅建

   

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申报工作开始啦!快跟着发改君一起来看看吧按照《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以下简称《支持政策》)要求,请各区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名单(2024年第一批)申报工作,会同区电力公司对申报项目的备案材料、补贴申报表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申报项目条件一、申报项目应于2022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并网发电,项目类型属于个人利用自有农村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或执行大工业电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法人单位光伏发电项目需通过第三方机构的验收检测合格并出具验收检测报告,项目选用的组件及逆变器设备需符合《支持政策》相关要求。
自然人光伏项目需符合所在区制定的农村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三、500千瓦以上法人单位项目应安装监测系统,并接入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监测平台。
四、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出现私自增容、拆除设备、销户、承续等情况,区电力公司应及时汇总并报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变更申请。
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产业为首都高质量发展积蓄绿色动能点击文末链接了解《通知》详情~https://fgw.beijing.gov.cn/gzdt/tztg/202401/t20240103_3523864.htm

 
关键词: 风电设备 风电叶片
 
[ 风电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风电之家",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风电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