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30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文件规定,广灵30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有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作疃镇百疃西堡村,宜兴乡冯家沟村、探堡村、宜兴庄村、月明畔村。
二、土地地类:其他草地。
三、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四、项目名称:广灵30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单位:公顷、亩、元/亩、元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一、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和失地农民社保安置。
货币安置按照上述标准为失地农民发放安置补助费;社保安置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文件,为失地农民落实社保。
二、安置对象:上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八、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在征地批复后3个月内办理补偿登记。
如认为本方案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大同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6个月内向大同市广灵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联系人:杜丽 联系电话:0352-8822369广灵县人民政府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