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终点摄影计时裁判工作大型运动会均采用终点摄影计时,随着基层运动会的蓬勃开展,很多基层运动会也采用终点摄影计时设备。
1.任务准确、迅速地计取径赛运动员的比赛成绩,保证正确使用全自动电子计时设备。
2.工作方法(1)终点摄影计时裁判员在主裁判带领下提前1~1.5小时到达比赛场地,监督工作人员正确安装设备。
在每个单元比赛开始之前,与竞赛裁判长、发令员配合启动控制设备,确保发令枪和经批准的发令装置能自动启动并与终点计时系统相匹配,确定无误后还应监督设备回零控制操作。
(2)比赛开始前,裁判员要再次检查设备,调整好机器的光圈,密切注视起点。
(3)当发令员发令后,应迅速观察计时器的启动情况,如正常则报告起点很好。
(4)当运动员到达距离终点10米处时,终点摄影计时裁判要密切注意运动员抵达终点的情况。
运动员全部通过终点后,迅速判读每一位运动员的比赛成绩。
(5)在长跑比赛时,要与终点裁判组共同协作,判准名次。
特别注意长跑脱圈运动员是否夹在终点冲刺运动员中间。
(6)未经技术代表、总裁判长、仲裁委员会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查看比赛成绩。
(二)径赛风速测量裁判工作1.任务及时、准确地测定有关项目的跑向风速,并记录测量结果。
2.工作方法(1)风速测量主裁判带领裁判员提前1小时到达比赛场地,按照规则要求为需要进行风速测量的项目安装风速仪并进行测试。
风速仪的位置应为靠近第一分道,距跑道沿不超过2米,离终点线50米,离地面不超过1.22米。
(2)赛前10分钟将拟测定的径赛项目输入风速仪电脑。
(3)按规则规定,100米、100米栏、110米栏项目从发令枪闪光或经批准的发令设备发出的信号开始测量10秒、13秒风速;200米比赛应从第一名运动员进入直道时开始测量10秒风速。
(4)准确填写风速记录表,及时向终点记录员显示记录结果,然后将签字的风速记录表交终点记录员。
对于超风速项目、组次则更应迅速报告。
(5)及时做好项目的转换工作。
比赛结束后,收好器材并送交器材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