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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最新批复核准2个风电场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22   来源:风电网   作者:风力发电   浏览次数:207
核心提示:讯:日前,湖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核准东安县南桥、白石窝等2个风电场项目的批复》,原文如下: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安县南桥、白石窝等2个风电场项目的批复湘发改能源〔2023〕87号国能(东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永州市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核准永州市东安县南桥风电场项目的请示》(永发改〔2023〕12号)、《关于核准永州市东安县白石窝风电场项目的请示》(永发改〔2023〕14号),国能(东安)新

讯:日前,湖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核准东安县南桥、白石窝等2个风电场项目的批复》,原文如下: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安县南桥、白石窝等2个风电场项目的批复

湘发改能源〔2023〕87号

国能(东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永州市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核准永州市东安县南桥风电场项目的请示》(永发改〔2023〕12号)、《关于核准永州市东安县白石窝风电场项目的请示》(永发改〔2023〕14号),国能(东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报来《关于东安县南桥风电场核准的请示》《关于东安县白石窝风电场核准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以上2个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风电项目核准权限的通知》等,对上述项目进行核准。

二、核准条件

我委以《关于同意全省“十四五”第一批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复函》(湘发改函〔2022〕52号),同意东安县南桥风电场、东安县白石窝风电场等项目纳入全省“十四五”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上述项目已分别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000202200127号、用字第430000202200128号),符合核准条件。

三、核准内容

1、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同意建设东安县南桥风电场项目(项目代码:2211-430000-04-01-589290),项目单位为国能(东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同意建设东安县白石窝风电场项目(项目代码:2211-430000-04-01-301251),项目单位为国能(东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2、东安县南桥风电场项目建设地点为永州市东安县,装机容量50MW,总投资3.50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东安县白石窝风电场项目建设地点为永州市东安县,装机容量100MW,总投资6.44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3、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的金额标准以上的应当委托公开招标,并接受我委的监督检查。

4、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相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同时暂停项目实施,我委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5、请你公司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6、项目在开工建设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包含用林、用地在内的相关手续,依法合规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按照湘发改函〔2022〕52号文件要求按时并网,我委将依照相关文件开展监管和考核。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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