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3日10: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闽江口工业区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3月22日以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继续向浦发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继续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贷款担保是为了满足杭州龙华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杭州龙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利益。
同时杭州龙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借助雪人的品牌和销售网络,迅速拓展业务,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因此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杭州龙华合计两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对外担保的公告》详见于 2019 年 4月 4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公司继续向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固贷等授信业务。
三、备查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3日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3日上午10:00时在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良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22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对外担保的公告》详见于2019年4月4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4月3日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龙华”)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杭州龙华56%的股权。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杭州龙华向浦发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同意公司为杭州龙华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 万元。
上述两笔担保事项已于2019年3月2日到期。
现为满足杭州龙华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杭州龙华继续向浦发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同意杭州龙华继续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规定,该项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1、名称: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2、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26幢3、法定代表人:杨礼4、注册资本:2,368万元人民币6、经营范围:建筑环境系统、工业冷却系统、低温制冷系统、楼宇智能系统的集成销售;集成技术、节能技术、运营管理技术服务、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机电工程、制冷系统工程、环保工程、节能改造工程的一体化施工;销售: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太阳能热水器、空气源热泵、锅炉、暖通设备、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冷冻设备、冷藏设备、空调、余热回收发电设备。
7、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万元■三、董事会意见(一)担保原因满足杭州龙华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杭州龙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董事会意见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35,392.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0,666.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5%,无逾期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