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节能风电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告知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并组织公司和发行人律师共同编制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关于请做好节能风电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报告》(以下简称《告知函回复》),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将于上述《告知函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