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28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一、重要提示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曹华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欣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 否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07,098,03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二、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简述公司业务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主,主要产品为电力,该产品主要出售给国家电网;同时,公司还从事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对外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在发展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和电池组件研发、制造、销售业务的同时,持续推进数据中心业务和能效服务业务。
成立数据中心工作组,完成行业调研,确定了发展战略及规划,并进行项目推进。
积极研究能效服务商业模式,确定电站设备优化、减少电网考核、大数据分析和备品备件管理四大服务内容,开展能效服务试点,为后续全方位开展能效服务业务积累经验。
未来,公司将继续致力于以光伏电站和光伏制造为主的传统业务与数据中心和能效服务为主的新型业务协调的“2+2”多元化发展,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提供优质产品和科技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2020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年12月,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到2030年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意味着未来十年间,中国新能源市场每年将保持至少70GW的新增装机容量,其中光伏新增装机预计在40GW以上。
光伏发电行业前景依然良好。
公司在光伏发电行业名列前茅。
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无明显的周期性,自然条件原因会使光伏发电效率每季度存在差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单位:元(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4、股本及股东情况(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5、公司债券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2020年6月15日出具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9太阳G1”2020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9太阳G1”的信用等级为AAA。
根据监管部门和东方金诚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东方金诚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相关评级报告将在联合评级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
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评级不存在评级差异。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依然为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和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没有售电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05亿元,同比增长5.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8亿元,同比增加12.86%,截至2020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为391.54亿元。
2020年公司光伏电站板块销售收入40.56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76.46%,较去年同期增长8.99%;太阳能产品销售收入12.27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23.12%,较去年同期下降3.30%。
2020年,公司持续推进光伏电站高质量投资建设和收购,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运营电站约4.24吉瓦、在建电站约0.37吉瓦、拟建设电站(已取得备案的平价项目)或经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约0.43吉瓦,合计约5.04吉瓦。
同时,公司推进产线升级,完成电池及组件车间技改,实现182大尺寸PERC+单晶高效电池产业化和182大尺寸多主栅半片高效组件批量生产,截至2020年底,高效电池年产能1.2吉瓦,高效组件年产能2吉瓦;规划投资年产20吉瓦高效太阳能电池及4.5吉瓦高效组件智能制造项目,计划分三期实施,并启动其中一期6.5吉瓦高效太阳能电池(18Xmm、210mm高效太阳能电池片)和1.5吉瓦高效组件(18Xmm、210mm高效组件)生产建设。
公司在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地区建设光伏电站项目,为便于发挥区域管控的优势,分别由6个大区和2个项目公司进行运维管理。
公司装机规模在下属6个电站运营大区及2个项目公司的分布情况如下:西中区运营电站731.8兆瓦;西北区运营电站565.4兆瓦,在建电站74兆瓦;新疆区运营电站480兆瓦;华北区约运营电站647.39兆瓦,在建电站300兆瓦;华东区运营电站1,284.44兆瓦;华中区运营电站367.2兆瓦;中节能太阳能关岭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电站100兆瓦;镇江公司运营电站63.01兆瓦。
公司2020年销售电量52.93亿千瓦时,较2019年同比增加5.81亿千瓦时,增幅为12.33%。
2020年售电含税均价为0.87元/千瓦时,低于2019年同期平均电价0.92元/千瓦时。
2020年公司各大区及中节能太阳能关岭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公司销售电量情况如下:西中区10.51亿千瓦时,西北区9.41亿千瓦时,新疆区6.39亿千瓦时,华东区14.38亿千瓦时,华北区7.63亿千瓦时,华中区2.95亿千瓦时,中节能太阳能关岭科技有限公司1.06亿千瓦时,镇江公司0.59亿千瓦时。
未来公司将不断深挖提升各电站运行效率的措施,加强对光伏电站技术改造、运维物资等环节的管控力度,提高电站发电量。
报告期内,公司华北区、西北区、西中区、新疆区、镇江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市场化交易总电量13.8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71亿千瓦时,约占总销售电量的26.17%。
2020年全年公司共计收到电费补贴14.33亿元,其中国补12.92亿元,期末尚未结算补贴金额80.29亿元,较上年增加18.17亿元。
近年来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明显,光伏补贴结算周期较长,造成公司现金流趋紧,增加了财务负担,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未来公司将紧抓行业发展机遇,持续扩大光伏电站装机规模,扩大太阳能产品的产能。
2025年末,公司力争光伏电站板块实现电站累计装机20吉瓦,光伏制造板块实现电池组件产能超26吉瓦,跻身主流电池制造商行列。
主要生产经营信息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是 √ 否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是 √ 否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6、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 不适用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单位:元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1、2020年新设成立子公司单位:元2、2020年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单位:元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华斌2021年4月28日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2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16:00在北京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2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到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8人,独立董事许强因事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黄振中代为表决。
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华斌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3、《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3)。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4)、《2020年度审计报告》。
5、《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1-25)。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薪酬情况做如下汇报:(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对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按考核结果,发放年薪报酬。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薪酬计划与方案,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与考核标准,考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依照考核标准、薪酬方案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制定公司薪酬标准的主要原则是:①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②公司总体薪酬水平和历年薪酬动态指标;③职位、职责的差异;④岗位的相对重要性和风险性;⑤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⑦个人专业能力水平。
(3)2020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单位:万元/年)备注:①公司发放给董事王黎、董事许泓的津贴,直接汇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账户,不由其本人直接领取。
②曹华斌、张会学、曹子君、张蓉蓉、姜利凯、冯玉珂、杨忠绪2020年度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包含部分2019年度当期兑现薪酬及2016-2018年延期兑现薪酬尚未兑现金额。
③表中“关联方”是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8、《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6)。
关联董事谢正武、许泓回避了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9、《关于2021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7)。
2021年度拟新增的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批准后12个月之内有效,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总担保额度内,授权董事长负责实施并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2020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12、《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28)。
13、《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4、《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于2021年4月19日届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曹华斌、张会学、谢正武、齐连澎、卜基田、陈中一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届董事就任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1)提名曹华斌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张会学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 提名谢正武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 提名齐连澎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提名卜基田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提名陈中一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选举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无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于2021年4月19日届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安连锁、刘纪鹏、卢建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位独立董事会候选人均已签署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29、30、31号公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作为提名人,已出具《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32、33、34号公告。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届独立董事就任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1) 提名安连锁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刘纪鹏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 提名卢建平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6、《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报酬如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由其在公司领取其任职的职务薪酬;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每年津贴为12万元人民币(含税);独立董事每年津贴为12万元人民币(含税);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17、 《关于<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合规管理制度》。
18、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5)。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本决议通过之日起2个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任一日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5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5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19、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6)。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办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20、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37)。
21、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2021年4月26日为授权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72.27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8)。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授予相关事项,签署相关规定未明确要求必须由董事会签署的文件,以及与激励对象或者机构签署相关协议。
22、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定于2021年5月27日(周四)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二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39)。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8、11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对议案3、6、7、8、9、10、11、12、13、14、15、16、18、19、20、21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4月28日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曹华斌,男,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职于某军事院校、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历任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0年5月至2013年8月,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4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2015年12月至今,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曹华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曹华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曹华斌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张会学,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十三研究所十九室(助理)工程师,河北亚澳通讯电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河北汇能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副主任、主任、副总经理,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太阳能事业部副总经理,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工会主席。
现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张会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会学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张会学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谢正武,男,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学位。
曾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计划咨询部高级业务经理、中节蓝天投资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一部主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项目投资部高级业务经理、中国节能投资公司战略管理部主任助理、中节能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副主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谢正武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谢正武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谢正武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齐连澎,男,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曾任交通部财务司干部、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计财部干部、北京森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国中控股北京代表处财务部部门总经理、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专家一级(副主任级)。
齐连澎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齐连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齐连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卜基田,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
曾任海南省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南发展银行信贷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海南省国际信托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北京正德达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北京抱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谌朴守仁投资管理中心董事长,苏州中节新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卜基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卜基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卜基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陈中一,男,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融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上海欧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洛克互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陈中一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中一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陈中一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安连锁,男,1955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
曾任华北电力大学副校长,中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动力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兼任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常务理事、河北省第四届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中国电力教育协会能源动力工程学科教学委员会副主任。
现任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安连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安连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安连锁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刘纪鹏,男,1956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
曾任中国社科院工经所助理研究员、学术秘书,中信国际研究所室主任、副研究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二级教授。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导,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
刘纪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纪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刘纪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卢建平,男,1963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国蒙彼利埃大学法学院博士。
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导,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导,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杭州星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兼任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
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卢建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卢建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卢建平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39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二十一次审议通过召开此次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9日;7. 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节能大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7.《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关于2021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9.《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0.《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11.《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2.《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13.《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4.《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5.《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选举曹华斌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 选举张会学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 选举谢正武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 选举齐连澎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 选举卜基田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 选举陈中一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6.《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 选举安连锁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 选举刘纪鹏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 选举卢建平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7.《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1)选举党红岗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2) 选举朱佐宏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王进、黄振中、许强的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7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议案8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15、16、17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2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40)、《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2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41)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四、现场会议登记方式1. 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东如系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2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2。
4.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10)83052461传 真:(010)83052459联 系 人:黄中化5. 注意事项:(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若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其代理人、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在现场参会时未能提供上述文件供核验的,公司工作人员将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或表决资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1、经公司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经公司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3、经公司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4、经公司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一、网络投票的程序1、投票代码:3605912、投票简称:太阳投票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1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选举监事(提案1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议案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说明:1、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2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17:00在北京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部分公司高管列席的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耕红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到会监事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2、《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公告编号:2021-24)、《2020年度审计报告》。
4、《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1-25)。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公司对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按考核结果,发放年薪报酬。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下转D26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