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8一、重要提示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二、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单位:股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践行“大能源+互联网等新兴领域投资”的发展战略,稳步推进公司业务的转型升级,战略布局“绿色产业”,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大环保”发展战略的重要实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151.88万元,同比下降1.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55.07万元,同比上升1.31%。
(一)主营业务1、水电业务近年来,浙富水电苦练内功,加大研发力度,夯实业务基础。
坚持以技术、服务为核心。
通过股权收购,与拥有雄厚技术力量和丰富经验的RAINPOWERHOLDINGAS公司在设计、制造、项目、市场开拓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
此次合作,将对国内冲击式水轮机技术的进步起到极大的促进和提升。
技术研发方面,浙富水电已取得了舰船(艇)电力推进装置的科研与生产许可证。
报告期内,由浙富水电研制的乌干达伊辛巴水电站1号、2号机组通过了72小时试运行,顺利并网发电。
同时,“浙富”牌水轮发电机组喜获2018年度浙江省名牌产品、2018年度杭州市名牌产品荣誉称号。
2、核电业务发展新能源是实现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核电作为低碳能源,是新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未来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公司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技术发展的储备与产出工作,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用于完善研发体系和制度,引进高素质人才,以切实推动技术进步落到实处。
华都公司始终坚持品牌战略和精品工程,积极进行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始终肩负致力于行业标准化发展的使命。
用于“华龙一号”的ML-B型控制棒驱动机构是华都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其生产的控制棒驱动机构已经通过1500万步热态寿命试验和0.3g抗震试验,各项指标均满足并超出三代核电站设计指标要求,其热态寿命试验运行步数更是创造压水堆核电站驱动机构的世界纪录,成为目前世界上寿命最长、可靠性最高的驱动机构,达到世界先进技术水平。
报告期内,华都公司承制的“华龙一号”福清6号机组ML-B型控制棒驱动机构顺利通过出厂验收并且顺利交付。
至此,华都公司承制的国内外首批“华龙一号”四台机组的控制棒驱动机构已全部顺利交付。
同时,“华龙一号”海外项目卡拉奇K3机组CRDM也顺利通过出厂验收。
在近一年时间内,华都公司已陆续验收交付“华龙一号”首批国内外四个机组的CRDM设备,显示了公司在控制棒驱动机构领域的卓越供货能力。
(二)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等。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桐庐源桐实业有限公司等6名主体购买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胡显春购买其持有的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40%股权;同时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的100%,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含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可转换债券初始转股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20%。
本次收购计划是公司夯实环保领域的战略性布局,拓展业务范围,加快推动业务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清洁能源、大环保”发展战略的重要实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在推进中。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 不适用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 不适用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调整情况说明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4)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 √ 不适用(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合并范围减少: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毅二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