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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供热新规(哈尔滨供暖期起止时间202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19   来源:风电叶片   作者:风力发电   浏览次数:140
核心提示:为全面加强2022至2023年度供热管理工作,8月31日,哈尔滨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征求〈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至2023年度城市供热工作的通知〉有关意见的通知》。公众可于9月6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哈市住建局,邮箱为:zfjgrc@163.com。10月10日前供热设施全部检修完《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做好供热设施检修和燃煤储备工作。10月10日前,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要达到100%,具备正常供热运行条件;10月20日前,集中供热企业燃煤储备率要达到或超过计划用煤

   

为全面加强2022至2023年度供热管理工作,8月31日,哈尔滨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征求〈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至2023年度城市供热工作的通知〉有关意见的通知》。
公众可于9月6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哈市住建局,邮箱为:zfjgrc@163.com。
10月10日前供热设施全部检修完《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做好供热设施检修和燃煤储备工作。
10月10日前,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要达到100%,具备正常供热运行条件;10月20日前,集中供热企业燃煤储备率要达到或超过计划用煤量的50%以上。
要提前做好供热系统上水、试压、设备调试等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开展供热系统冷热态试运行和供热系统平衡调节,确保10月20日供热质量全面达标,充分做好供热期前气温骤降提前供热的准备。
同时,要以居民室温达标为目标,调整供热运行参数和供热运行时间,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企业要实行24小时连续供热,不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要延长供热时间,坚决杜绝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人为限热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全面推行供热服务公示制公开24小时供热服务电话热企要全面推行供热服务公示制、承诺制,在居民区显著位置公示供热单位名称、供热时间、服务标准、服务电话等。
要向社会公开24小时供热服务电话,及时处理居民报修或投诉的问题,力争投诉办结率达到100%。
哈投集团、华电集团等要充分发挥国有大型企业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强化管理,提高居民供热诉求办结率。
要严格落实用户报停政策,除冷山、底层、顶层用户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运行安全等情况不予办理停止用热外,不得设置其他限制性条件。
同时,积极做好供热应急准备工作。
要切实做好应对严寒天气和突发事件各项准备工作,完善供热应急体系建设,制定供热突发故障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应急抢险人员、物资和工器具等储备,设置应急通信网络并保证24小时畅通,确保突发故障时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将故障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
在气温大幅变化、极寒天气和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安排24小时值班备勤,认真做好突发故障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严厉打击各区县(市)政府要与供热企业签订供热管理责任状,对供热安全、供热质量、燃煤储备、供热投诉及办理情况、环保工作、供热应急处置等予以详细规定,对供热企业进行月度和年度考核。
市、区县(市)供热管理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群众反映强烈、供热质量不达标的供热单位,并以挂红牌、亮红灯等方式,落实相应惩戒措施。
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要对各区县(市)供热投诉数量及办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供热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全面开展供热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
同时,各级供热监察执法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大供热行政执法力度,接到违法供热和违法用热举报,要快速查处,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推迟供热、提前停热、抽条供热和盗用窃取热能热水等违法行为。
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对拒不执行供热政策法规、侵害居民群众利益、供热设施检修不到位、人为降低供热质量、供热应急故障抢修不及时等违法违规供热行为,要给予严肃处罚。

 
关键词: 风电网 风力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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