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2-4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八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年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修订后的《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根据监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及公司内部实际管理需求,2022年5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对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并形成《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主要修订情况(一)激励对象人数修订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60人。
修订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57人。
《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摘要等文件均对上述内容做了修订。
(二)授予数量及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修订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为2,549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1,716.4197万股的0.97%。
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249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1,716.4197万股的0.86%,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88.23%;预留3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1,716.4197万股的0.11%,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11.77%。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修订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不超过2,462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1,716.4197万股的0.94%。
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超过2,162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1,716.4197万股的0.83%,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87.81%;预留3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1,716.4197万股的0.11%,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12.19%。
(三)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修订前:(一)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根据公司相应的绩效评价办法,激励对象近三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出现“D级(不合格或不称职)”的情况;(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股票期权会计处理修订前:(一)期权价值的计算方法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对首次授予的2,249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股票期权总价值为8,726.12万元。
(二)期权费用的摊销方法假设公司2022年3月初授予期权,2022年-2026年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对首次授予的2,162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股票期权总价值为8,388.56万元。
(二)期权费用的摊销方法假设公司2022年6月初授予期权,2022年-2026年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摘要均对上述内容做了修订。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五月六日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2-46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岳克胜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岳克胜,其基本情况如下:岳克胜先生,60岁,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部副经理,国信证券副总裁、总裁。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征集人岳克胜已出席公司 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2022年1月13日召开的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5月5日召开的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并对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均投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一)会议召开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天诚大酒店8楼第二会议室(上海市徐家汇路585号)(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2022年5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一)征集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三)征集程序1.请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件人:葛帆联系电话:021-23108921联系邮箱:gefan@spic.com.cn邮政编码:200010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岳克胜二二二年五月六日附件: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岳克胜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备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标注“√”,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委托股东持股数:签署日期: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2-45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摘要公告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