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柳青国家林业和草原局9月11日公布《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封面新闻了解到,《征求意见稿》将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江河源头汇水区、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沿海基干林带和消浪林带等区域划为风电场项目禁止建设区域。
其它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形破碎区域,为风电场项目限制建设区域,具体范围由地方林业主管部门确定。
风电场建设应节约集约使用林地,风机基础、施工和检修道路、升压站、输电线路等风电场设施,禁止使用有林地及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
《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下发之前立项但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手续的风电场项目,要重新合理优化选址和建设方案,不得占用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有林地,不得占用坡度25度以上区域的有林地,不得占用二级国家级公益林中的有林地和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要加强生态影响分析和评估。
《征求意见稿》同时指出,风电场施工道路、检修道路,尽可能利用原有森林防火道路、林区道路、乡村道路等道路,在其基础上扩建的风电场道路原则上不改变原有道路性质。
风电场新建配套道路应与风电场机组同时办理永久占用林地手续。
新建或扩建配套道路要严格控制道路宽度,提高标准,合理建设排水沟、过水涵洞、挡土墙等设施;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施工,禁止强推强挖式放坡施工,防止废弃砂石任意放置和随意滚落,同步实施水土保持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措施。
吊装平台、施工道路转弯、弃渣场、地埋式输电线路等临时使用林地,要在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完成林业生产条件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据了解,2015年-2017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已审核同意1107个风电场项目永久使用林地。
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我国新增风电发电量946万千瓦,同比增长216万千瓦,增幅近23%。
2017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1948小时,同比增加203小时。
2017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较高的地区是福建(2756小时)、云南(2484小时)、四川(2353小时)和上海(2337小时)。
《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预计于2023年开始实施,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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