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两轮问询后,7月30日,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邦新材”)更新创业板IPO申报招股书。
宇邦新材自2002年在苏州市成立,主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光伏电子产品配件等,主要客户包括隆基乐叶、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韩华新能源等。
据了解,宇邦新材曾在2016年拟上市创业版,并于2017年IPO上会被否,发审委就其盈利能力、毛利率下滑;应收票据余额、商业承兑汇票余额逐期大幅上升;关联交易等方面提出质询。
2020年12月,宇邦新材更换保荐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申报深交所创业板IPO被受理。
前次IPO被否涉3大原因 发审委关注落实情况在本次申报文件中,宇邦新材就此前IPO被否的原因及落实情况进行披露。
在营业收入方面,发审会关注到宇邦新材曾处置废料形成其他业务收入998万元,高于报告期其他各期,却未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认为不利于投资者判断公司盈利能力。
在落实回复中,宇邦新材表示,废料处置收益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较小,因此不存在通过废料调节利润的情形。
关联交易方面,发审会关注到宇邦新材实际控制人肖锋之配偶王歌曾控股的鑫腾电子,且交易额持续增加迅速成为宇邦新材前五大供应商,持续微利合作,鑫腾电子对宇邦新材铜产品销售金额占比接近100%,以及王歌是否延续关联关系及为何转出鑫腾电子控股股权未曾披露。
招股书显示,2018-2020年(下称“报告期内”),宇邦新材向鑫腾电子采购原材料金额分别为0.96亿元、0.80亿元及0.89亿元,占宇邦新材总采购额的比例为17.21%、14.54%及11.08%,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
同期,宇邦新材向鑫腾电子的采购金额占鑫腾电子自身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92%、99.16%和99.30%,相对平稳。
对微利合作的原因,宇邦新材表示,因采购的铜圆丝产品,主要成本为金属铜价,价格具有波动性,故采取铜价加上适当加工费原则,则鑫腾电子采购价格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显著差异。
在问询函回复中,宇邦新材保荐人承认王歌股权转让款由鑫腾电子支付存在不规范性,但认为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承诺股权转让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股权转让事实既充分明确。
认为宇邦新材不存在关联交易。
盈利能力仍存压力,应收票据占比仍高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