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满嘉园的业主高先生与自己父母分住在小区内的两套房子,不久前,高先生和父母家各自购买了一套进口新式太阳能热水器 ,该热水器和传统的家用热水器不同之处在于,不用安装到顶楼人家的屋顶,吸收热能的集热能装置可以直接垂直挂在自己的外墙,而且大小和普通空调外挂机查不多,角度可以任意调节,由于这套太阳能热水器的价格不非,单套费用就达到了2万多元,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邻里纠纷,高先生就把自己的安装意向和楼下邻居沟通。
却遭到了拒绝,楼下邻居认为那些布满黑乎乎多晶硅片的集热器,不仅他家风水,而且也影响小区整体美观,进步强烈反对高先生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高先生将这件事告诉业主委员会,让业主委员会帮忙解决小民业主委员会专门时对该问题进行开会表决,13名参会人员中,有的人表示反对。
当地社区居委会也曾参与调解,最终表示,以业主委员会起题结果为主,以不影响其他业主的利益为前提。
业委会主任陈先生说:“10比3的结果就是业主委员会的声音。
大多数小区业主代表认为,该太阳能热水器不安全,不美观,影响小区外墙的整体美感。
”由于业主委员会的反对,物业公司坚决不允许高先生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当初购买比国产太阳能热水器贵得多的同类产品,就是考虑了安全环保、美观等可能影响邻里关系的因素,没想到结果还是一样。
这款大阳能热水器需要专门订购,没有质量问题不能退货,真是烦死了。
”高先生叹气道。
令人意外的是,和高先生住同一个小区的父母家,已经安装并开始使用这款新式太阳能热水器,因为楼下邻居不反对,也没被强制拆掉。
一样的新式太阳能热水器,在同一个小区内面临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
【案例分析】对于太阳能热水器能否安装的问题,应当视小区《业主公约》有无针对性约定。
如果约定内容中没有具体明确外墙使用方面的规定,只是风水之说,即便是相邻纠纷,在法律上只要不确切影响到他人的采光、通风等现实利益,邻居的反对就站不住脚。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外墙不属于某一业主专有,而归该楼所有业主共同拥有,任何人都无权主张自己享有多大的份额。
所以,想要使用或者占有共有部分应该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
在本案例中,由于只有少数人同意,所以业主高先生无法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本案例中,因为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需要占用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也算是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公共权益;从这个角度来说,物业公司不允许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都是合理的。
物业公司要告知业主想要使用或占用小区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应该提交申请表,详细说明具体情况与内容等。
物业公司面对 业主间的纠纷问题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好中间调解工作。
物业公司要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让物业管理人员发现业主们侵犯其他业主公共权益的时候要及时制止,避免其他业主的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