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法律顾问,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二
招聘岗位及人数
总法律顾问 1人
三
资格条件
1.具有法学、法律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3.从事法律工作10年及以上,熟悉能源行业的法律法规及能源企业法律业务,了解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处理复杂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较强的判断分析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截止到2020年5月30日,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受司法机关或原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原单位党纪、行政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
四
岗位职责
1.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2.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上市、产权转让、破产重整、和解及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意见;
3.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合同进行法律审核,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4.协调处理诉讼、仲裁案件;
5.组织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外聘律师管理、法律咨询;
6.其它应当由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五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审批、公示、体检、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0年6月20日24:00。
2.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人员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公司招聘邮箱zhaopin@sdepci.com,邮件主题和附件统一命名为"应聘-总法-姓名"。
简历填写要求
(1)简历信息应当尽量完善,能够全面展示应聘者情况;
(2)填写简历时,请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获奖证书,取得重大工作成果或其它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夹的形式上传,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
3.报名要求
请准确填写本人直接联系方式,并保证通讯畅通;请勿重复发送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甄选入围笔试面试人员。
(三)考察了解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携带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采取适当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评价考察。
(四)审批
考察人选经考察通过后,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查同意后聘用。
(五)公示、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明确监督渠道,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确定可予以录用人员组织进行体检。
(六)录用
1.公司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最终录用人选,发出录用通知;
2.录用人员需执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相应岗位,试用期起始时间为本人上岗时间;考评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
应聘须知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恕不接待来访;
3.联系电话 0531-85182405,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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