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 *ST佳电 公告编号:2017-02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下发的通知,哈电集团拟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需向相关方进行咨询论证。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8日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或转入相关程序。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自股票停牌之日起每5个交易日披露上述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