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左永刚11月20日,《证券日报》从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获悉,证监会对华锐风电信息披露违法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未勤勉尽责案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分别对向华锐风电未勤勉尽责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与《市场禁入决定书》,责令华锐风电改正,给予警告。
上述处罚决定书正在陆续送达过程中。
利安达作为华锐风电2011年年报审计机构,在华锐风电2011年年报审计业务中未能勤勉尽责,存在诸多职业问题。
华锐风电为粉饰上市首年业绩,通过伪造单据等方式在2011年度提前确认收入,2011年度财务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431739125.66元,虚增2011年利润总额277861363.60元,占2011年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7.58%。
华锐风电上市首日股价高达98元/股,2013年一度跌至3.31元/股,被称为“散户绞肉机”。
证监会分别对向华锐风电未勤勉尽责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与《市场禁入决定书》,责令华锐风电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对14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0万元到30万元的罚款,对其中5名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1名为终身市场禁入;责令利安达改正,没收业务收入95万元,并处以95万元罚款,对2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并对其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左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