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5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5月 16 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告 2016-04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94 号),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一、 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8,693万股新股。
二、 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 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个月内有效。
四、 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人和发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名单如下:1、发行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宫兆军、刘爽联系电话:0431-81150931、81150954传真:0431-81150997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勇、黄涛联系电话:010-88005223传真:010-66211974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