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沈芸)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强化职工安全技能,确保全公司安全运行,10月19日,邵阳市大圳水利水电有限公司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水电站副站长以上人员、机修班班长等60余人参加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水轮发电机运行规程》及《民法总则》的专项培训。
此次培训重点讲解了《安规》中所包含的在发电站和变电站工作中的基本要求、带电作业、电气试验等14项核心规定,介绍了防止人身伤亡及设备事故的管理规定、技术措施与要求;详细阐述了《运规》中发电设备的运行操作、发电机不正常运行和事故处理等规定。
此次培训主题明确、生动精彩、贴近实际,深受参训者好评。
通过培训,增长了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同时更提升了职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自我防护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从而筑牢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防火墙”。
培训课上,公司经理戴晓軍还做了以“民法总则新亮点”为主题的专题普法讲座,用浅显易懂的十个实例阐述了自10月1日起新出台的《民法总则》的新亮点,切实提高了职工对民法总则知识的知晓率和了解。
对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