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樟溪镇人民政府邀请具有价格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拟对饶平县樟溪镇751.61kwp光伏项目进行价格评估。
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价格评估公司参加。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人:饶平县樟溪镇人民政府2、项目名称:饶平县樟溪镇751.61kwp光伏项目评估招标3、项目内容及需求:该项目建设和配套设施自2017年6月至2019年1月建设竣工并网投入的实物资产:751.61kwp光伏发电建设项目进行价格评估。
评估标的座落在饶平县樟溪镇境内,具体数量及位置以实物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报名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报名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价格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报名材料及要求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1、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3、具有价格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1、递交资料时间:2019年02月15日至2019年02月19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
2、递交资料地点: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樟溪镇人民政府政府内。
五、资格审查方式饶平县樟溪镇人民政府组建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并在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布。
六、联系方式采购人:饶平县樟溪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5812669937发布人:饶平县樟溪镇人民政府2019年0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