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8-036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已完工的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的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投资计划;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95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2年6月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2,72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以及发行费用37,432,800.2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5,287,199.75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6月27日到位,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验字[2012]第004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了明确的规定。
本公司和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遵循监管协议范本的基本格式,分别与各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净额)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5,287,199.75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支出金额为273,170,000.00元,超募募集资金为52,117,200.00元。
其中“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承诺支出146,630,000.00元、“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项目承诺支出93,580,000.00元、“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项目承诺支出32,960,000.00元。
按决议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增资16,600,000.00元、偿还银行贷款35,517,200.00元,已于2012年9月份执行完毕。
“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和“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已于2016年4月25日完工。
超募募集资金及“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和“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募集资金收支节余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喜专审字[2016]第0519号《关于浙江亿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收支结余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审核,并于2016年按规定的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已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节余情况公司承诺募集资金投资的“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单位:人民币元■注:利息收入净额为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后的金额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完成了已披露的项目计划全部建设内容,达到了项目计划的要求,已经完成了建设期,在建工程及设备投入已转为固定资产。
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为32,960,000.00元,减去该项目累计实际已支付9,804,267.44元和尚需支付的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款5,106,247.64元,该项目利息收入净额为2,763,382.92元,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0,812,867.84元。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1、为了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省级企业研究院对办公、测试场所整合集中等要求,有利于企业研究院的长远发展,为使企业研究院发挥更大作用,该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所在地变更至公司及其所在地。
该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变更,可使用现有厂房,无需重建厂房,节约了土建支出成本。
2、公司管理层通过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对投资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 20,812,867.8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需支付的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款总计5,106,247.64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备支付。
六、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此次拟将已完工的“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对应专户全部利息收入计20,812,867.84元补充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予以认可,因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将将已完工的“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节余资金补充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全体股东的收益。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