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4月23日,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印发了《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制定《指引》的背景、依据、过程和意义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是落实党章规定,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有力举措,是推进基层正风反腐,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迫切要求,更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现实需要。
《指引》有哪些主要内容?
《指引》共五个方面17条,1900余字,内容全面、规定明确。
明确了纪检委员的设置要求,规定在党总支和党支部中设置1名纪检委员。党(总)支部委员会设3名委员的,纪检委员在确保正常履职的情况下,可兼任其他党内职务;党(总)支部委员会设5名委员的,纪检委员不兼任其他党内职务。正式党员不足7人且未设委员的党支部,应确定1名党员负责党支部纪律检查工作,履行纪检委员职责。对纪检委员的产生程序也作了明确规定。
从思想素质、履职能力、斗争精神三个方面明确了纪检委员的任职条件。
明确了纪检委员10条具体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学习教育方面,规定了纪检委员协助党(总)支部书记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对党员的党规党纪教育;监督检查方面,规定了纪检委员督促党(总)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等5项具体的监督检查职责;协助落实方面,规定了纪检委员协助本企业(单位)纪委受理所在党(总)支部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跟进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等4项具体的工作职责;报告工作方面,规定了纪检委员每年12月31日前书面向本企业(单位)党委、纪委报告年度履职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单位和党员、职工违反党纪政纪情况。切实解决了纪检委员不知道干什么、怎么干的实际问题。
明确了纪检委员的履职保障,主要包括学习培训保障,要求各级党委要将纪检委员培训列入党委对党务工作者的年度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保障,要求各级党委、纪委每年至少开展1次对基层纪检委员履职情况的工作调研,要将纪检委员的工作纳入支部年度工作任务中统筹安排、督导落实;参与重要工作保障,要求各级纪委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纪检委员参与监督检查等专项工作,也可要求配合纪律审查工作;日常管理保障,要求各级纪委每季度向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了解履职情况,所在党(总)支部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支持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从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两个方面明确了纪检委员考核管理的规定,要求各级党委要建立对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职的考核激励机制,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及时予以提醒,必要时及时调整。
落实《指引》有什么要求?
落实《指引》的各项规定要求是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识大局、明方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主动思考,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树立纪律检查工作到支部的理念,切实履行好纪检委员的职责,打通监督执纪的“神经末梢”,把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将监督见诸日常,抓早抓小,真正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