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风电资讯 » 风电百科 » 正文

光伏发电进展(光伏电站现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11   来源:海上风电   作者:风电网   浏览次数:113
核心提示:9月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这是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第一次是在去年11月发布。总体而言,本次意见稿相较于第一次而言,更加细致、严谨、包括电站身份的确认化,具体日期的明细化。再次加强了对光伏电站的管理。见智研究带大家对比下两次意见稿的区别:对比去年的意见稿,前三章变动不大,主要是增加了建档立卡这一项。建档立卡让项目更加规范化。第四章、有两个重要变化:1)项目建设管理中,光伏电站建设前期准备中,着重强调了要符合用地用海和河湖管理、生态环保

   

9月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这是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第一次是在去年11月发布。
总体而言,本次意见稿相较于第一次而言,更加细致、严谨、包括电站身份的确认化,具体日期的明细化。
再次加强了对光伏电站的管理。
见智研究带大家对比下两次意见稿的区别:对比去年的意见稿,前三章变动不大,主要是增加了建档立卡这一项。
建档立卡让项目更加规范化。
第四章、有两个重要变化:1)项目建设管理中,光伏电站建设前期准备中,着重强调了要符合用地用海和河湖管理、生态环保的要求。
2)第二个变化是建设要求方面,较上一次方案相比,本次更严格。
着重强调了“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容量原则上为交流侧容量“;此外还明细了核查备案后2年后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其他手续的项目。
较第一次意见稿规定更为细致。
第五章、电网接入管理中,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1)、取消1.8:1的容配比约束,二次意见稿中改成了合理确定容配比。
2)增加了光伏电站项目在并网后6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不得允许并网后6个月未取得许可证的光伏电站项目发电上网。
见智研究认为,从新版意见稿可以看出,第二次意见稿较第一次相比,更加严谨,细节落实更到位。
取消容配比限制,更具灵活性,利于电站业主根据具体的项目资源情况、设备情况等选择更合适的安排,进而提升经济性。
此外,根据建档立卡的规定可见,以后的光伏电站应该是有自己的“身份证“了,在全生命周期内更加规范可查。
最后,并网6个月内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的要求,增加了具体的并网期限,严格督促行业,避免电力资源浪费。
本文来自华尔街见闻,欢迎下载APP查看更多

 
关键词: 风电设备 风电叶片
 
[ 风电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风电之家",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风电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