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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底前已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如在2021年(首个海上风电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11   来源:海上风电   作者:风电设备   浏览次数:92
核心提示:华夏能源网(www.hxny.com)获悉,12月14日,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力风电”,SZ:301155)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与利津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共同推进海上风电产业制造项目,拓展和加强风电产业合作。根据《框架协议》,海力风电将在利津县刁口港区投建年产200台套塔筒、200台套海上风机单桩基础、导管架基础承载平台,以及海上风电运输、运维母港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亿元,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含起吊设备

   

华夏能源网(www.hxny.com)获悉,12月14日,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力风电”,SZ:301155)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与利津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共同推进海上风电产业制造项目,拓展和加强风电产业合作。
根据《框架协议》,海力风电将在利津县刁口港区投建年产200台套塔筒、200台套海上风机单桩基础、导管架基础承载平台,以及海上风电运输、运维母港项目。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亿元,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含起吊设备)、生产厂房、仓库及配套设施、生产设备采购安装等。
海力风电表示,本次与利津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旨在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资源,结合公司在海上风电设备领域的优势和经验,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建设海上风电基地制造项目。
未来项目的顺利落地,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也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作为国内领先的风电设备零部件生产商,海力风电的主营业务包括风电设备零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旗下主要产品包括风电塔筒、桩基以及导管架等。
该《框架协议》也是海力风电自11月24日上市后的首个大动作。
华夏能源网(www.hxny.com)注意到,2019年,海力风电海上风电塔筒和桩基市场占有率分别为25.69%和23.03%。
随着利津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的进一步落地,海力风电于海上风电塔筒和桩基的产能无疑将得到提升。
此外,公司于上述两大细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也有望得到提升。
事实上,同利津县人民政府签署海上风电基地制造项目协议,并不是海力风电临时起意作出的决策。
据了解,早在招股说明书中,海力风电便曾提及相关规划。
彼时,海力风电拟通过IPO募集约13.50亿元,其中近6.30亿元将用于建设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3.2亿元的IPO募资偿还银行贷款,用4亿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如今的公告,更像是兑现相应承诺。
受益于国家对于风电产业的支持、海上风电“抢装潮”的影响,海力风电下游客户今年投资建设速度加快,同时受公司自身竞争力不断提升影响,公司今年前三季度实现了营收、利润的双增。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海力风电共取得营业收入43.7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0.33%;实现净利润9.1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0.37%。
可以预见,日后随着项目规划产能的逐步兑现,海力风电的业绩也有望再登新台阶。
截至12月14日收盘,海力风电微涨0.62%,146.20元/股报收,公司总市值317.83亿元。
(转载请标明出处,文章

 
关键词: 风电设备 风电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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