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至“十三五”末(2020年),我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1087万千瓦。
其中,江苏省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681.6万千瓦,占全部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的62.7%;广东省位于第二,累计装机容量占比为12.5%;福建的累计装机容量占比为9.4%;辽宁、上海、浙江、河北、天津、山东的累计装机容量占比合计约为15.5%。
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提升东部地区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水平,要积极推进东南部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基地。
由此可以看出,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已经将海上风电视为“十四五”期间推动沿海地区风电规模化开发,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施力方向。
本文对各省(区、市)“十四五”海上风电装机规模的具体目标进行了整理与汇编,具体内容如下。
各省(区、市)海上风电“十三五”累计装机容量与“十四五”开发目标01辽宁省2022年1月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海洋资源集约节约与高效利用能力进一步提升,海洋产业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方式得到广泛应用,到2025年,全省海水淡化日产能力达到45万吨以上,力争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4050兆瓦。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海洋环境综合治理体系逐步健全,美丽海湾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稳定达到92%。
点击跳转:辽宁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印发,力争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4050兆瓦02河北省2021年5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重点建设张承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和张家口、承德、唐山、沧州、沿太行山区光伏发电应用基地,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4300万千瓦、5400万千瓦。
截至2022年6月中旬,河北省并未正式公布全省“十四五”海上风电开发规模相关目标。
03天津市2022年1月27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的前提下,积极开发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促进风能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带动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到2025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
在海上风电方面,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统筹考虑开发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开发。
结合海洋功能区划、沿岸经济建设及产业布局等,优先发展离岸距离不少于10公里、滩涂宽度超过10公里时水深不少于10米的海域,加快推进远海9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支持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等融合开发,探索海上风电制氢,促进海上风电发展。
点击跳转:《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光伏装机规模达到560万千瓦04山东省2021年8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打造山东半岛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聚焦渤中、半岛北、半岛南三大片区。
到2025年,山东省海上风电力争开工1000万千瓦、投运500万千瓦。
2022年3月3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2022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组织实施山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规划总规模3500万千瓦。
全面启动渤中、半岛南省管海域场址开发,开工规模500万千瓦以上,建成并网200万千瓦左右。
全面深化国管海域项目前期工作,争取760万千瓦场址纳入国家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
坚持“一体两用”,推进海上风电军民融合发展。
点击跳转:《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全省海上风电力争开工1000万千瓦、投运500万千瓦05江苏省2022年6月30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建立海上风电资源竞争性配置工作机制,加大省级统筹资源力度,形成近海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按照“近海为主、远海示范”的原则,通过技术引领、政策机制创新等多种方式,加快推动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全力推进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建设。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送出”的思路,探索开展海上风电柔性直流集中送出、海洋牧场、海上综合能源岛、海上风电制氢、海上风电与火电耦合等前沿技术示范。
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存量项目。
到2025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2800万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以上。
点击跳转:形成近海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江苏省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06上海市2022年4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风电发展海上为主、陆上为辅,近海风电重点开发奉贤、南汇、金山三大海域,深远海风电重点布局在崇明以东海域,陆上风电重点布局在崇明、浦东(含九段沙)、金山等沿江沿海区域,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力争新增规模180万千瓦。
点击跳转:180万千瓦!上海市“十四五”风电规划定了!海上为主、陆上为辅!07浙江省2022年5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实施“风光倍增工程”。
海上风电新增装机455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500万千瓦。
在宁波、温州、舟山、台州等海域,打造3个以上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探索近海及深远海“海上风电应用基地+海洋能+陆上产业基地”发展新模式。
完善海上风电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动海上风电可持续发展,加快出台地方财政支持政策,通过竞争性方式配置新增项目等。
积极探索海洋能综合开发利用,打造一批陆上“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
点击跳转: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海上风电新增装机455万千瓦以上08福建省2022年6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提出,按照竞争配置规则、持续有序推进规模化集中连片海上风电开发,重点推进福州、宁德、莆田、漳州、平潭等资源较好地区的海上风电项目,稳妥推进深远海风电项目,“十四五”期间增加并网装机410万千瓦,新增开发省管海域海上风电规模约1030万千瓦,力争推动深远海风电开工480万千瓦。
稳妥推进国管海域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加强建设条件评估和深远海大容量风电机组、远距离柔性直流送电、海上风电融合发展技术论证,示范化开发480万千瓦。
点击跳转:福建“十四五”能源规划:海上风电新增开发15GW,适度建设海上养殖场渔光互补项目09广东省2021年9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广东省将推动海上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力争到2025年年底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800万千瓦,推动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建设阳江、粤东海上风电产业基地。
2022年4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推动项目集中连片开发利用,打造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十四五”时期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700万千瓦。
点击跳转:《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全文发布!保护开发海岸带,优化开发近海海域,积极拓展深远海10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11月1日,广西海上风电规划正式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标志全区海上风电由规划阶段进入建设实施阶段。
国家能源局先期批复全区海上风电规划装机容量750万千瓦。
其中,自治区管辖海域内全部4个场址共180万千瓦,要求力争2025年前全部建成并网;自治区管辖海域外择优选择570万千瓦开展前期工作,要求力争到2025年年底建成并网120万千瓦以上。
2022年6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广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力争核准开工海上风电装机规模不低于750万千瓦,其中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300万千瓦。
点击跳转:沿海省份海上风电规划+1!《广西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规划》发布11海南省2022年5月,海南省工信厅印发《海南省风电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提出,打造海上风电500亿级产业链(群)。
争取到2025年,建成儋州洋浦、东方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基本形成风电装备产业集群,全产业链实现产值550亿元,力争“十五五”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
针对“十四五”期间的海上风电开发规模,截至2022年6月中旬,海南省并未出台官方文件予以明确。
2022年2月,有媒体发布海南省海上风电项目招商方案显示,海南省“十四五”期间规划了海上风电场11个,总装机1230万千瓦。
其中示范项目3个,共420万千瓦;其他项目810万千瓦规模资源采用招商(竞争性配置)分配到各开发企业。
但该方案并非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正式方案,可以理解为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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