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李可愚 每经编辑:陈旭6月7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明确新型储能市场定位,建立完善相关市场机制、价格机制和运行机制,提升新型储能利用水平,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
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有关方面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储能项目,可转为独立储能,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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