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关于拟公告注销23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事先公告经查,以下23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已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
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等规定,将按法定程序予以公告注销,现予以事先公告。
现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上述学校应到我局领取《长春市教育局关于拟公告注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事先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长春市卫星路3278号联系部门:长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联系电话:88787082长春市教育局2023年1月28日长春市教育局拟公告注销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序号学校名称1长春市智鹏动漫艺术中等职业学校2长春松江中等职业学校3长春市前沿工业信息中等职业学校4长春市嘉恒中等职业学校5长春市和平大戏院艺术中等职业学校6长春市现代通信技术学校7长春市四方计算机中等职业学校8吉林大学职业学校9长春市丰力机械中等职业学校10长春高新职业技术学校11长春市万利汽车中等职业学校12长春市智盛高尔夫中等职业学校13吉林炎黄职业技术学校14长春市名流中等职业学校15长春市吉航汽车中等职业学校16长春市何晓影艺术中等职业学校17长春市机械电子中等职业学校18长春市汽车中等职业学校19长春博源商务中等职业学校20长春市白求恩口腔技术中等职业学校21长春富晟汽车中等职业学校22吉林军星艺术学校23长春市文达中等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