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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公开征求风力、小水电、光伏并网安全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11   来源:风电设备   作者:风电塔筒   浏览次数:73
核心提示:【能源人都在看,点击右上角加'关注'】点击蓝字关注我们10月20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消息称,能源局组织对《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办安全〔2011〕79号)、《小水电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试行)》(办安全〔2013〕8号)、《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试行)》(办安全〔2013〕4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书面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到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以下为通知原文关于公开征求

   

【能源人都在看,点击右上角加'关注'】点击蓝字关注我们10月20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消息称,能源局组织对《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办安全〔2011〕79号)、《小水电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试行)》(办安全〔2013〕8号)、《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试行)》(办安全〔2013〕4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书面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到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以下为通知原文关于公开征求对风力发电场、小水电发电机组、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根据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对《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办安全〔2011〕79号)、《小水电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试行)》(办安全〔2013〕8号)、《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试行)》(办安全〔2013〕4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书面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我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联 系 人: 张猛 联系电话:010-66597341 传 真:010-66022129 电子邮件:fdsafety@163.com 附件(点击下载):1.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2.小水电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3. 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0年10月14日 End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出品 | 中国能源报(ID:cnenergy) 责编 | 李慧颖 推荐阅读能源安全主动权:“炉子必须稳稳生在自己家中”风电再次起飞?30年后进入氢能社会?2050年氢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或升至10%我知道你 在看 哦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自中国能源报,所发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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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风电叶片 风电塔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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