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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关于光伏租赁屋顶政策(居民光伏电站屋顶租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11   来源:风电齿轮箱   作者:风电滑环   浏览次数:159
核心提示:【能源人都在看,点击右上角加'关注'】12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9年11月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 通报显示:西安市阎良区群众反映,其以自然人名义申请、备案、安装及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9月7日被告知租赁屋顶需要按照非自然人受理,联系95598供电服务热线未给出明确答复。 希望针对未按自然人受理给其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规模问题,做出合理答复。 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根据有关政策, 租用他人屋顶以营利性质为目的光伏项目,8月1日之后并网的均按照非自然人受理。通过

   

【能源人都在看,点击右上角加'关注'】12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9年11月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
通报显示:西安市阎良区群众反映,其以自然人名义申请、备案、安装及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9月7日被告知租赁屋顶需要按照非自然人受理,联系95598供电服务热线未给出明确答复。
希望针对未按自然人受理给其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规模问题,做出合理答复。
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
根据有关政策, 租用他人屋顶以营利性质为目的光伏项目,8月1日之后并网的均按照非自然人受理。
通过协调,对涉及该问题的用户,按照政策要求,对原项目进行销户,由房屋产权人办理自然人并网。
已督促当地供电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服务工作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自光伏盒子,所发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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