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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未获得型式认证的风电机组无法参加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2   来源:海上风电网   作者:风电之家   浏览次数:230
核心提示:  今日起未获得型式认证的风电机组无法参加招标

  按照去年9月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风电设备市场秩序有关要求的通知,接入公共电网的新建风力发电项目所采用的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风轮叶片、齿轮箱、发电机和轴承等关键零部件,从今年7月1日起须按照《GB/Z25458-2010 风力发电机组合格认证规则及程序》进行型式认证。
  某知名风电整机商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按照上述通知,7月1日起,风电开发企业进行设备采购招标时,应明确要求采用通过型式认证的产品。未获得型式认证的机组,意味着将无法参加招标。“这是通过市场手段来倒逼风电设备质量提升。”
  倒逼风电设备质量提升
  一位风电行业老专家告诉记者,他曾遇到过一个风电场几十台风电机组的齿轮箱同时出现故障的情况。“这一事故发生后,虽然整机商及时负责了更换及后续处理,但仍对风电场业主造成极大损失。如果这一事故发生在监管严格的欧美国家,设备提供商则可能面临倾家荡产的风险。”该专家表示,“在我国风电产业高速发展之后,风电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问题更加凸显出来。提高风电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则是重要的一个方面。”
  “新政实施无论对于风电开发商、设备制造商还是整个风电行业来说都是好事。”一位风电整机商高管向记者表示,“一方面对风电设备行业可以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达不到认证要求的企业市场空间将越来越小,并最终出局;另一方面,有利于龙头企业的地位巩固,通过认证的风电设备,任何企业都应采用相应的结果,不得要求重复检测。这实际上也减轻了设备供应商不必要的负担。”
  DNV GL负责能源咨询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在风电发展较早的欧洲,对风电机组及零部件的认证要求,最初并非来自风电开发商或是风电设备提供商,而是源于保险金融机构。因为金融机构把大把的钱投入风电领域,必须有一种机制保障其收益的安全性。正是基于这种需求,风电产品认证应运而生。“实际上,对于风电开发商、设备提供商、金融机构三方而言,认证都等于给他们上了一把保险锁。”
  目前,很多国家已经建立风电设备检测和认证体系。其中丹麦、德国、西班牙等国推行风电强制性认证,美国进行风电推荐性认证,而英国等国风电认证是自愿性认证。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风能业务负责人康巍告诉记者,7月1日新政实施后,我国的风电认证模式将走向“自愿认证、强制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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